《偶作 其二》拼音版
宋代:曹彥約
偶作其二-曹彥約
太極奚河圖,河圖非太極。矧復贅無極,哀哉何太息。
何不觀古圣,一一已默識。□湖為作圖,交擾而曲屈。
是孰知五行,五行皆妙質。不可離合論,渾渾體自一。
安得孔子生,邪說俱蕩滌。哀哉復哀哉,太息復太息。
唐代·曹彥約的簡介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后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后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后任利州路(今屬陜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并論兵柄財權并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后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謚“文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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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彥約的詩(22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