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禮一
夫有國有家者,禮儀之用尚矣。然而歷代損益,每有不同,非務相改,隨時之 宜故也。漢文以人情季薄,國喪革三年之紀;光武以中興崇儉,七廟有共堂之制; 魏祖以侈惑宜矯,終斂去襲稱之數;晉武以丘郊不異,二至并南北之祀。互相即襲, 以訖于今,豈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應時之變而已。且閔子譏古禮,退而致事;叔 孫創漢制,化流后昆。由此言之,任己而不師古,秦氏以之致亡;師古而不適用, 王莽所以身滅。然則漢、魏以來,各揆古今之中,以通一代之儀。司馬彪集后漢眾 注,以為《禮儀志》,校其行事,已與前漢頗不同矣。況三國鼎峙,歷晉至宋,時 代移改,各隨事立。自漢末剝亂,舊章乖弛,魏初則王粲、衛覬典定眾儀;蜀朝則 孟光、許慈創理制度;晉始則荀鳷、鄭沖詳定晉禮;江左則荀崧、刁協緝理乖紊。 其間名儒通學,諸所論敘,往往新出,非可悉載。今抄魏氏以后經國誕章,以備此 志云。
魏文帝雖受禪于漢,而以夏數為得天,故黃初元年詔曰:“孔子稱‘行夏之時, 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圣人集群代之美事,為后王制法也。 《傳》曰‘夏數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于正朔,當依虞、夏故事。若殊徽 號,異器械,制禮樂,易服色,用牲幣,自當隨土德之數。每四時之季月,服黃十 八日,臘以丑,牲用白,其飾節旄,自當赤,但節幡黃耳。其余郊祀天地朝會四時 之服,宜如漢制。宗廟所服,一如《周禮》。”尚書令桓階等奏:“據三正周復之 義,國家承漢氏人正之后,當受之以地正,犧牲宜用白,今從漢十三月正,則犧牲 不得獨改。今新建皇統,宜稽古典先代,以從天命,而告朔犧牲,壹皆不改,非所 以明革命之義也。”詔曰:“服色如所奏。其余宜如虞承唐,但臘日用丑耳,此亦 圣人之制也。”
明帝即位,便有改正朔之意,朝議多異同,故持疑不決。久乃下詔曰:“黃初 以來,諸儒共論正朔,或以改之為宜,或以不改為是,意取駁異,于今未決。朕在 東宮時聞之,意常以為夫子作《春秋》,通三統,為后王法。正朔各從色,不同因 襲。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繼,同體異德;或納大麓,受終文祖;或尋干戈, 從天行誅。雖遭遇異時,步驟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 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為是邪!”
于是公卿以下博議。侍中高堂隆議曰:“按自古有文章以來,帝王之興,受禪 之與干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易》曰:‘《革》,元亨利貞。’ ‘有孚改命吉。’‘湯武革命,應乎天,從乎人。’其義曰,水火更用事,猶王者 必改正朔易服色也。《易通卦驗》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應天地三氣三 色。’《書》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建皇授政改朔。’初‘高陽氏以十一月為 正,薦玉以赤繒。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薦玉以白繒。’《尚書傳》曰:‘舜定鐘 石,論人聲,乃及鳥獸,咸變于前。故更四時,改堯正。’《詩》曰:‘一之日觱 發,二之日栗烈,三之日于耜。’《傳》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 三之日,夏正月。’《詩推度災》曰:‘如有繼周而王者,雖百世可知。以前檢后, 文質相因,法度相改。三而復者,正色也,二而復者,文質也。’以前檢后,謂軒 轅、高辛、夏后氏、漢,皆以十三月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為正; 高陽、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為正。后雖百世,皆以前代三而復也。《禮大傳》 曰:‘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樂 稽曜嘉》曰:‘禹將受位,天意大變,迅風雷雨,以明將去虞而適夏也。是以舜禹 雖繼平受禪,猶制禮樂,改正朔,以應天從民。夏以十三月為正,法物之始,其色 尚黑。殷以十二月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周以十一月為正,法物之萌,其色 尚赤。能察其類,能正其本,則岳瀆致云雨,四時和,五稼成,麟皇翔集。’《春 秋》‘十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蝕之。’《傳》曰:‘當夏四月,是謂孟夏。’ 《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于天地之理,故必移居處,更稱號,改正 朔,易服色,以明天命圣人之寶,質文再而改,窮則相承,周則復始,正朔改則天 命顯。’凡典籍所記,不盡于此,略舉大較,亦足以明也。”太尉司馬懿、尚書仆 射衛臻、尚書薛悌、中書監劉放、中書侍郎刁干、博士秦靜、趙怡、中候中詔季岐 以為宜改;侍中繆襲、散騎常侍王肅、尚書郎魏衡、太子舍人黃史嗣以為不宜改。
青龍五年,山茌縣言黃龍見。帝乃詔三公曰:
昔在庖犧,繼天而王,始據木德,為群代首。自茲以降,服物氏號,開元著統 者,既膺受命歷數之期,握皇靈遷興之運,承天改物,序其綱紀。雖炎、黃、少昊、 顓頊、高辛、唐、虞、夏后,世系相襲,同氣共祖,猶豫昭顯所受之運,著明天人 去就之符,無不革易制度,更定禮樂,延群后,班瑞信,使之煥炳可述于后也。至 于正朔之事,當明示變改,以彰異代,曷疑其不然哉!
文皇帝踐阼之初,庶事草創,遂襲漢正,不革其統。朕在東宮,及臻在位,每 覽書籍之林,總公卿之議。夫言三統相變者,有明文;云虞、夏相因者,無其言也。 《歷志》曰:“天統之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統之正在丑,物化而白;人統之正在 寅,物成而黑。”但含生氣,以微成著。故太極運三辰五星于上,元氣轉三統五行 于下,登降周旋,終則又始,言天地與人所以相通也。仲尼以大圣之才,祖述堯、 舜,范章文、武,制作《春秋》,論究人事,以貫百王之則。故于三微之月,每月 稱王,以明三正迭相為首。夫祖述堯、舜,以論三正,則其明義,豈使近在殷、周 而已乎!朕以眇身,繼承洪緒,既不能紹上圣之遺風,揚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 弛者不張,帝典之闕者未補,亹亹之德不著,亦惡可已乎!
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丑之月為正。考之群藝,厥義彰矣。改青龍 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馬,建大 赤之旗,朝會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礿、 祀、烝、嘗、巡獰、搜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晚早,敬授民事,諸若此者, 皆以正歲斗建為節。此歷數之序,乃上與先圣合符同契,重規疊矩者也。今遵其義, 庶可以顯祖考大造之基,崇有魏維新之命。于戲!王公群后,百辟卿士,靖康厥職, 帥意無怠,以永天休。司徒露布,咸使聞知,稱朕意焉。
案服色尚黃,據土行也。犧牲旂旗,一用殷禮,行殷之時故也。《周禮》巾車 職,“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則周以正色之旗朝,以先代之旗即戎。 魏用殷禮,變周之制,故建大白朝,大赤即戎也。明帝又詔曰:“以建寅之月為正 者,其牲用玄;以建丑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為正者,其牲用骍。此 為牲色各從其正,不隨所祀之陰陽也。祭天不嫌于用玄,則祭地不得獨疑于用白也。 天地用牲,得無不宜異邪?更議。”于是議者各有引據,無適可從。又詔曰:“諸 議所依據各參錯,若陽祀用骍,陰祀用黝,復云祭天用玄,祭地用黃,如此,用牲 之義,未為通也。天地至尊,用牲當同以所尚之色,不得專以陰陽為別也。今祭皇 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廟,皆宜同。其別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 月星辰之類用骍,社稷山川之屬用玄,此則尊卑方色,陰陽眾義暢矣。”
三年正月,帝崩,齊王即位。是年十二月,尚書盧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 正日棄離萬國。《禮》,忌日不樂,甲乙之謂也。烈祖明皇帝建丑之月棄天下,臣 妾之情,于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丑正朝四方,會群臣,設盛樂,不合于禮。” 博士樂祥議:“正日旦受朝貢,群臣奉贄;后五日,乃大宴會作樂。”太尉屬硃誕 議:“今因宜改之際,還修舊則,元首建寅,于制為便。”大將軍屬劉肇議:“宜 過正一日乃朝賀大會,明令天下,知崩亡之日不朝也。”詔曰:“省奏事,五內斷 絕,奈何奈何!烈祖明皇帝以正日棄天下,每與皇太后念此日至,心有剝裂。不可 以此日朝群辟,受慶賀也。月二日會,又非故也。聽當還夏正月。雖違先帝通三統 之義,斯亦子孫哀慘永懷。又夏正朔得天數者,其以建寅之月為歲首。”
晉武帝泰始二年九月,群公奏:“唐堯、舜、禹不以易祚改制;至于湯、武, 各推行數。宣尼答為邦之問,則曰行夏之時,輅冕之制,通為百代之言。蓋期于從 政濟治,不系于行運也。今大晉繼三皇之蹤,踵舜、禹之跡,應天從民,受禪有魏, 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有虞遵唐故事,于義為弘。”奏可。孫盛曰:“仍舊, 非也。且晉為金行,服色尚赤,考之天道,其違甚矣。”及宋受禪,亦如魏、晉故 事。
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議:“古者有年數,無年號,漢初猶然。或有世而改,有 中元、后元。元改彌數,中、后之號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 曰隱公元年,則簡而易知。載漢世之事,曰建元元年,則后不見。宜若古稱元而已。” 明帝不從。乃詔曰:“先帝即位之元,則有延康之號,受禪之初,亦有黃初之稱。 今名年可也。”于是尚書奏:“《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 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宜為太和元年。”詔(缺七字)
周之五禮,其五為嘉。嘉□□《春秋左氏傳》曰:“晉侯問襄公年,季武子對 曰:‘會于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 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為冠具。’武子對曰: ‘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君在行,未可具 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許諾。還及衛,冠于成公之廟,假鐘磬焉,禮 也。”賈、服說皆以為人君禮十二而冠也。《古尚書》說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 武王以庚辰歲崩,周公以壬午歲出居東,以癸未歲反。《禮》周公冠成王,命史祝 辭。辭,告也;是除喪冠也。周公居東未反,成王冠弁以開金滕之書,時十六矣。 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也。按《禮》、《傳》之文,則天子諸侯近十 二,遠十五,必冠矣。《周禮》雖有服冕之數,而無天子冠文。《儀禮》云:“公 侯之有冠禮,夏之末造。”王、鄭皆以為夏末上下相亂,篡弒由生,故作公侯冠禮, 則明無天子冠禮之審也。大夫又無冠禮。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周人 年五十而有賢才,則試以大夫之事,猶行士禮也。故筮日筮賓,冠于阼以著代,醮 于客位,三加彌尊,皆士禮耳。然漢氏以來,天子諸侯,頗采其議。《志》曰“儀 從《冠禮》”是也。漢順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禮;褒新禮今不存。《禮儀志》又云: “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于高廟。王公以下,初加進賢而 已。”按此文始冠緇布,從古制也,冠于宗廟是也。魏天子冠一加,其說曰,士禮 三加,加有成也。至于天子諸侯,無加數之文者,將以踐阼臨民,尊極德備,豈得 復與士同?此言非也。夫以圣人之才,猶三十而立,況十二之年,未及志學,便謂 德成,無所勸勉,非理實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孫毓以為一 加再加皆非也。《禮》詞曰“令月吉日”,又“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魯襄公冠 以冬,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也。后漢以來,帝加元服,咸以正月。晉咸寧二 年秋閏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則晉禮亦有非必歲首也。《禮》冠于廟,魏以來 不復在廟。然晉武、惠冠太子,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也。晉穆帝、孝武將冠, 先以幣告廟,訖又廟見也。
晉惠帝之為太子將冠也,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珪加冠,兼光祿勛、屯騎 校尉華暠贊冠。江左諸帝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又豫于殿上鋪大床。御府令 奉冕幘簪導袞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將加冕,太尉跪讀祝文 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 考,永永無極。眉壽惟祺,介茲景福。”加冕訖,侍中系玄紞。侍中脫絳紗服,加 袞服。冠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按儀注,一加幘 冕而已。宋冠皇太子及蕃王,亦一加也。官有其注。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承年 十五,依舊應冠。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 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于是制諸王十五冠,不復加命。元嘉十一年,營道 侯將冠。詔曰:“營道侯義綦可克日冠。外詳舊施行。”何楨《冠儀約制》及王堪 私撰《冠儀》,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儀不存。
晉武帝咸寧二年,臨軒,遣太尉賈充策立后楊氏,納悼后也。因大赦,賜王公 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禮。太康八年,有司奏:“昏禮納征,大昏用玄纁,束帛加珪, 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古者以皮馬為庭實, 天子加谷珪,諸侯加大璋。可依《周禮》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 諸侯昏禮加納采吉期迎各帛五匹,及納征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唯璋官為具之。” 尚書硃整議:“按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天子 加以谷珪,諸侯加以大璋。漢高后制,聘后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 馬四匹。魏聘后、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 詔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唯給璋,余如故事。”
成帝咸康二年,臨軒,遣使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六禮 備物,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宮。帝御太極殿,群臣畢賀,非禮也。王者昏禮,禮無 其制。《春秋》祭公逆王后于《紀》。《谷梁》、《左氏》說與《公羊》又不同, 而漢、魏遺事闕略者眾。晉武、惠納后,江左又無復儀注,故成帝將納杜后,太常 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據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又周靈 王求婚于齊,齊侯問于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 公之遺女若而人。”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徑自上通。先儒以為丘 明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故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后。然其儀注,又不具 存。
康帝建元元年,納后褚氏。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 依昔成恭皇后入宮御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殿,旄頭不設,求量處。又案昔迎恭皇 后,唯作青龍旗,其余皆即御物。今當臨軒遣使,而立五牛旂旗,旄頭畢罕并出。 即用舊制,今闕。”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始,故備其禮也。今云 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后神主入廟,先帝詔后禮宜有降,不宜建五牛旗,而 今猶復設之邪?既不設五牛旗,則旄頭畢罕之器易具也。”又詔曰:“舊制既難準, 且于今而備,亦非宜。府庫之儲,唯當以供軍國之費耳。法服儀飾粗令舉,其余兼 副雜器,停之。”及至穆帝升平元年,將納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經傳及 諸故事,以正其禮,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又曰:“王者之于四海,無非臣 妾。雖復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夫崇三綱之始,以定乾坤之儀,安有天 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納伉儷;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行大禮。遠 尋古禮,無王者此制;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于情不安,于義不通。案咸寧二年, 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母臨天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晉 已行之事,咸寧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咸康華恆所上合于舊也。臣愚謂今納后儀 制,宜一依咸康故事。”于是從之。
華恆所定六禮,云宜依漢舊及大晉已行之制,此恆猶識前事,故王彪之多從咸 康,由此也。惟以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而咸康群臣賀為失禮;故但依咸寧上禮, 不復賀也。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皆彪之所定也。詳推有典制,其納采版文璽書曰: “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 謀于公卿,咸以為宜率由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以禮納采。”主人曰: “皇帝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未閑教訓,衣 履若而人,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制詔。” 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于內,必俟令 族,重章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主人曰:“皇帝嘉命, 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楨之遺玄 孫,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先臣故散騎侍 郎準之遺女。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胄之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 年十七。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人謀龜 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納吉。”主人曰:“皇 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 制。”次納征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 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絺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禮。今使使持節司徒某、 太常某,以禮納征。”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 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請期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謀于公卿, 大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主人 曰:“皇帝嘉命,使某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親 迎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今使使持節太 保某、太尉某以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 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臣蝝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承舊 章,肅奉典制。”其稽首承詔皆如初答。
孝武納王皇后,其禮亦如之。其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白 羊各一頭,酒米各十二斛。唯納征羊一頭,玄絺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 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頭,酒米各十二斛,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其 珪馬之制,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官有其注。古者昏、冠皆有醮,鄭 氏醮文三首具存。
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六禮文與納后不異。百官上禮。其月壬 戌,于太極殿西堂敘宴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 夏南譙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諸二千石在都邑者,并豫會。又詔今小會 可停妓樂,時有臨川曹太妃服。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司奏:“按晉江左以來,太子昏,納征,禮用玉一, 虎皮二,未詳何所準況。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玉以象德而有溫潤。栗珪璋既玉 之美者,豹皮義兼炳蔚,熊羆亦昏禮吉征,以類取象,亦宜并用,未詳何以遺文。 晉氏江左,禮物多闕,后代因襲,未遑研考。今法章徽儀,方將大備。宜憲范經籍, 稽諸舊典。今皇太子昏,納征,禮合用珪璋豹皮熊羆皮與不?下禮官詳依經記更正。 若應用者,為各用一?為應用兩?”博士裴昭明議:“案《周禮》,納征,玄纁束 帛儷皮。鄭玄注云:束帛,以儀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征,以虎豹皮各一 具。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用。 熊羆吉祥,而婚典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為用各異。今帝道弘明,徽則光闡,儲皇 聘納,宜準經誥。凡諸僻謬,并合詳裁。雖禮代不同,文質或異,而鄭為儒宗,既 有明說,守文淺見,蓋有惟疑。兼太常丞孫詵議以為:‘聘幣之典,損益惟義,歷 代行事,取制士婚。若珪璋之用,實均璧品,采豹之彰,義齊虎文,熊羆表祥,繁 衍攸寄。今儲后崇聘,禮先訓遠,皮玉之美,宜盡暉備。《禮》稱束帛儷皮,則珪 璋數合同璧,熊羆文豹,各應用二。’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案《儀》《禮》納 征,直云玄絺束帛雜皮而已。《禮記郊特牲》云虎豹皮與玉璧,非虛作也。則虎豹 之皮,居然用兩,珪璧宜仍舊各一也。’參詵、龢二議不異,今加珪璋各一,豹熊 羆皮各二,以龢議為允。”詔可。
晉武帝太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谷珪,無妾媵 禮贄之制。”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于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兼 御史中丞拜九嬪。漢、魏之禮,公主居第,尚公主者來第成婚。司空王朗以為不可, 其后乃革。
凡遣大使拜皇后、三公,及冠皇太子,及拜蕃王,帝皆臨軒。其儀,太樂令宿 設金石四廂之樂于殿前。漏上二刻,侍中、侍臣、冗從仆射、中謁者、節騎郎、虎 賁,旄頭遮列,五牛旗皆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陛端門內。侍御史、謁者各一 人監端門。廷尉監、平分陛東、西中華門。漏上三刻,殿中侍御史奏開殿之殿門、 南止車門、宣陽城門。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升殿夾御 座。尚書令以下應階者以次入。治禮引大鴻臚入,陳九賓。漏上四刻,侍中奏: “外辦。”皇帝服袞冕之服,升太極殿,臨軒南面。謁者前北面一拜,跪奏:“大 鴻臚臣某稽首言,群臣就位。謹具。”侍中稱制曰:“可。”謁者贊拜,在位皆再 拜。大鴻臚稱臣一拜,仰奏:“請行事。”侍中稱制曰;“可。”鴻臚舉手曰: “可行事。”謁者引護當使者當拜者入就拜位。四廂樂作。將拜,樂止。禮畢出。 官有其注。舊時歲旦,常設葦茭桃梗,磔雞于宮及百寺門,以禳惡氣。《漢儀》, 則仲夏之月設之,有桃卯,無磔雞。案明帝大修禳禮,故何晏禳祭議據雞牲供禳釁 之事,磔雞宜起于魏也。桃卯本漢所以輔,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詳改仲夏在歲 旦之所起耳。宋皆省,而諸郡縣此禮往往猶存。
上代聘享之禮,雖頗見經傳,然首尾不全。《叔孫通傳》載通所制漢元會儀, 綱紀粗舉,施于今,又未周備也。魏國初建,事多兼闕,故黃初三年,始奉璧朝賀。 何承天云,魏元會儀無存者。案何楨《許都賦》曰:“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幕 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會賦》又曰:“華幄映于飛云,硃幕張于前庭。絙青 帷于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辟于和門,等尊卑而奉璋。”此則大饗悉在城外, 不在宮內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燈,對 于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燈。月照星明,雖夜猶晝矣。” 如此,則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云《許都賦》,時在許昌也。 王賦又云“朝四國于東巡”,亦賦許昌正會也。
晉武帝世,更定元會注,今有《咸寧注》是也。傅玄《元會賦》曰:“考夏后 之遺訓,綜殷、周之典藝,采秦、漢之舊儀,定元正之嘉會。”此則兼采眾代可知 矣。《咸寧注》,先正一日,守宮宿設王公卿校便坐于端門外,大樂鼓吹又宿設四 廂樂及牛馬帷皞于殿前。夜漏未盡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賀謁報,又賀皇 后。還從云龍東中華門入謁,詣東皞下便坐。漏未盡七刻,群司乘車與百官及受贄 郎下至計吏,皆入,詣陛部立。其陛衛者,如臨軒儀。漏未盡五刻,謁者仆射、大 鴻臚各奏:“群臣就位定。”漏盡,侍中奏:“外辦。”皇帝出,鐘鼓作,百官皆 拜伏。太常導皇帝升御座,鐘鼓止,百官起。大鴻臚跪奏:“請朝賀。”治禮郎贊: “皇帝延王登。”大鴻臚跪贊:“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太常報: “王悉登。”謁者引上殿,當御座。皇帝興,王再拜。皇帝坐,復再拜,跪置璧御 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治禮郎引公、特進、匈奴南單于子、 金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 大鴻臚跪贊:“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賀。”太常贊:“皇帝延 君登。”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當御座。皇帝興,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 置璧皮帛御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贊者引下殿,還故位。王公置璧成禮時,大行 令并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禮訖,以贄授受贄郎,郎以璧帛付謁者,羔雁雉 付太官。太樂令跪請奏雅樂,以次作樂。乘黃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晝 漏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御入三刻,又出。鐘鼓作。謁者 仆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 引王詣尊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座前。王還自酌,置位前。謁者跪奏: “蕃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壽。”侍中曰:“觴已上。”百官伏稱萬歲,四 廂樂作,百官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諸王等還本位。陛者傳就席,群臣皆跪 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于殿上上壽酒,登歌樂升,太官令又行御酒。御酒升 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座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登歌。” 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御飯到陛,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 大司農;尚食持案并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座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食。舉 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儛。”儛以次作。鼓吹令又 前跪奏:“請以次進眾伎。”乃召諸郡計吏前,授敕戒于階下。宴樂畢,謁者一人 跪奏:“請罷退。”鐘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江左更隨事立位,大體亦無異也。 宋有天下,多仍舊儀,所損益可知矣。
晉江左注,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在三 恪上。魏制,蕃王不得朝覲。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晉泰始中, 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 若臨時有解,卻在明年。來朝之后,更滿三歲乃復,不得從本數。朝禮執璧如舊朝 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可。江左王侯不之國,其有授任居外,則同方 伯刺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此禮遂廢。
正旦元會,設白虎樽于殿庭。樽蓋上施白虎,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此樽飲酒。 案《禮記》,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鐘。杜蕢自外來,聞 鐘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 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平公呼而進之曰:“蕢, 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知悼子在堂, 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太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爾飲調,何也。” 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為一飲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爾飲,何也?” 曰:“蕢也宰夫,唯刀匕是供,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也。”平公曰;“寡人亦有過 焉。酌而飲寡人。”杜蕢洗而揚觶。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無廢斯爵。”至 于今,既畢獻,斯揚觶,謂之“杜舉”。白虎樽,蓋杜舉之遺式也。畫為虎,宜是 后代所加,欲令言者猛如虎,無所忌憚也。
漢以高帝十月定秦旦為歲首,至武帝雖改用夏正,然朔猶常饗會,如元正之儀。 魏、晉則冬至日受萬國及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于歲旦,晉有其注。宋永初元 年八月,詔曰:“慶冬使或遣不,役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慶,不得廢耳。郡 縣遣冬使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孫權始都武昌及建業,不立郊兆。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 陵縣南十余里郊中是也。晉氏南遷,立南郊于巳地,非禮所謂陽位之義也。宋武大 明三年九月,尚書右丞徐爰議:“郊祀之位,遠古蔑聞。《禮記》‘燔柴于太壇, 祭天也。’‘兆于南郊,就陽位也。’漢初甘泉河東禋埋易位,終亦徙于長安南北。 光武紹祚,定二郊洛陽南北。晉氏過江,悉在北。及郊兆之議,紛然不一。又南出 道狹,未議開闡,遂于東南巳地創立丘壇。皇宋受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 邑外之謂。今圣圖重造,舊章畢新,南驛開涂,陽路修遠。謂宜移郊正午,以定天 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并同爰議。乃移郊兆于秣陵牛頭山西,正 在宮之午地。世祖崩,前廢帝即位,以郊舊地為吉祥,移還本處。北郊,晉成帝世 始立,本在覆舟山南。宋太祖以其地為樂游苑,移于山西北。后以其地為北湖,移 于湖塘西北。其地卑下泥濕,又移于白石村東。其地又以為湖,乃移于鐘山北京道 西,與南郊相對。后罷白石東湖,北郊還舊處。
南郊,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官掌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朝,御太極殿幄坐。 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先郊日未晡五刻,夕牲。公卿京兆尹眾官悉壇 東就位,太祝史牽牲入。到榜,稟犧令跪白:“請省牲。”舉手曰:“盾。”太 祝令繞牲,舉手曰:“充。”太祝令牽牲詣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皇天神座 前,其一奠太祖神座前。郊之日未明八刻,太祝令進饌,郎施饌。牲用繭栗二頭, 群神用牛一頭。醴用翙鬯,藉用白茅。玄酒一器,器用匏陶,以瓦樽盛酒,瓦圩斟 酒。璧用蒼玉。蒯席各二,不設茵蓐。古者席藁,晉江左用蒯。車駕出,百官應齋 及從駕填街先置者,各隨申攝從事。上水一刻,御服龍袞,平天冠,升金根車,到 壇東門外。博士、太常引入到黑攢。太祝令跪執匏陶,酒以灌地。皇帝再拜,興。 群臣皆再拜伏。治禮曰:“興。”博士、太常引皇帝至南階,脫舄升壇,詣罍盥。 黃門侍郎洗爵,跪授皇帝。執樽郎授爵,酌秬鬯授皇帝。跪奠皇天神座前,再拜, 興。次詣太祖配天神座前,執爵跪奠,如皇天之禮。南面北向,一拜伏。太祝令各 酌福酒,合置一爵中,跪進皇帝,再拜伏。飲福酒訖,博士、太常引帝從東階下, 還南階。謁者引太常升壇,亞獻。謁者又引光祿升壇,終獻。訖,各降階還本位。 太祝送神,跪執匏陶,酒以灌地。興。直南行出壇門,治禮舉手白,群臣皆再拜伏。 皇帝盤,治禮曰:“興。”博士跪曰:“祠事畢,就燎。”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 位,當壇東階,皇帝南向立。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體爵酒黍飯諸饌物,登柴壇施設 之。治禮舉手曰:“可燎。”三人持火炬上。火發。太祝令等各下壇。壇東西各二 十人,以炬投壇,火半柴傾。博士仰白:“事畢。”皇帝出便坐。解嚴。天子有故, 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其亞獻、終獻,猶太常、光祿勛也。北郊齋、夕牲、進 熟,及乘輿百官到壇三獻,悉如南郊之禮;唯事訖,太祝令牲玉饌物詣坎置牲上訖, 又以一牲覆其上。治禮舉手曰:“可埋。”二十人俱時下土。填坎欲半,博士仰白: “事畢。”帝出。自魏以來,多使三公行事,乘輿罕出矣。魏及晉初,儀注雖不具 存,所損益漢制可知也。江左以后,官有其注。
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于東郊,而旦夕常于殿下東面拜日,煩褻似家人之 事,非事天郊神之道也。”黃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東門之外。按《禮》,天子 以春分朝日于東,秋分夕月于西,今正月,非其時也。《漢郊祀志》,帝郊泰畤, 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此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明帝太和元年 二月丁亥朔,朝日于東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禮也。《白虎通》:“王 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義也。《尚書大傳》,迎日之詞曰:“維某年 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維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 吳時郎陳融奏《東郊頌》,吳時亦行此禮也。晉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 舊車駕朝日,寒溫未適,可不親出。”詔曰:“禮儀宜有常;如所奏,與故太尉所 撰不同,復為無定制。間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今戎事弭息,唯此為大。”案 此詔,帝復為親朝日也。此后廢。
殷祠,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日,御太極殿幄坐, 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 者,各依宣攝從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龍袞之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訖。治 禮、謁者各引太樂、太常、光祿勛、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車入廟,脫舄盥,及 洗爵,訖,升殿。初獻,奠爵,樂奏。太祝令跪讀祝文,訖,進奠神座前,皇帝還 本位。博士引太尉亞獻,訖,謁者又引光祿勛終獻。凡禘祫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 為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晉氏又有陰室四殤,治禮引陰室以次奠爵于饌前。其 功臣配饗者,設坐于庭,謁者奠爵于饌前。皇帝不親祠,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 太常亞獻,光祿勛終獻也。四時祭祀,亦皆于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晉武帝太始七年四月,帝將親祠,車駕夕牲,而儀注還不拜。詔問其故。博士 奏:“歷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廟之禮也。”于是實拜而還,遂以為制。 太康中,有司奏議,十一月一日合朔奠、冬烝、夕牲同日,可有司行事。詔曰: “夕牲而令有司行事,非也。改擇上旬他日。”案此則武帝夕牲必躬臨拜,而江左 以來復止也。晉元帝建武元年十月辛卯,即晉王位,行天子殷祭之禮,非常之事也。 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應烝祠。中書侍郎范寧奏:“案《喪服》傳,有死 宮中者,三月不舉祭,不別長幼之與貴賤也。皇女雖在嬰孩,臣竊以為疑。”于是 尚書奏使三公行事。昔漢靈帝世,立春尚齋迎氣東郊,尚書左丞毆殺陌使于南書寺, 于是詔書曰:“議郎蔡邕、博士任敏,問可齋祠不?得無不宜?”邕等對曰:“按 上帝之祠,無所為廢。宮室至大,陌使至微,日又寬,可齋無疑。”寧非不知有此 議,然不從也。魏及晉初,祭儀雖不具存,江左則備矣。官有其注。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歲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進熟,如郊廟 儀。司空、太常、大司農三獻也。官有其注。周禮王親祭,漢以來,有司行事。漢 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于國西北戌城地,祠儀比泰社。日月將交會,太史上合朔。 尚書先事三日,宣攝內外,戒嚴。摯虞《決疑》曰:“凡救蝕者,皆著赤幘,以助 陽也。日將蝕,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警,太史登靈臺,伺候日變。更伐鼓于門, 聞鼓音,侍臣皆著赤幘,帶劍入侍。三臺令史以上,皆各持劍立其戶前。衛尉卿馳 繞宮,伺察守備,周而復始。日復常,乃皆罷。”魯昭公十七年,六月朔,日有蝕 之。祝史請所由,叔孫昭子曰:“日有蝕之,天子不舉樂,伐鼓于社;諸侯用敝于 社,伐鼓于朝,禮也。”又以赤絲為繩系社,祝史陳辭以責之。社,勾龍之神,天 子之上公,故責之。合朔,官有其注。
昔漢建安中,將王會,而太史上言正旦當日蝕,朝士疑會不。共詣尚書令荀文 若諮之,時廣平計吏劉劭在坐,曰:“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 時。《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圣人垂制,不為變 異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術謬誤也。”文若及眾人咸喜而從之,遂朝會如 舊,日亦不蝕。劭由此顯名,魏史美而書之。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三月朔,太史奏 日蝕而不蝕。晉文王時為大將軍,大推史官不驗之負。史官答曰;“合朔之時,或 有日掩月,或有月掩日。月掩日,則蔽障日體,使光景有虧,故謂之日蝕;日掩月, 則日于月上過,謂之陰不侵陽,雖交無變。日月相掩必食之理,無術以知,是以嘗 禘郊社,日蝕則接祭,是亦前代史官不能審蝕也。自漢故事,以為日蝕必當于交。 每至其時,申警百官,以備日變。故《甲寅詔》有備蝕之制,無考負之法。古來黃 帝、顓頊、夏、殷、周、魯六歷,皆無推日蝕法,但有考課疏密而已。負坐之條, 由本無術可課,非司事之罪。”乃止。
晉武帝咸寧三年、四年,并以正旦合朔卻元會,改魏故事也。晉元帝太興元年 四月合朔,中書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蝕之,天子伐鼓于社,攻諸陰也。 諸侯伐鼓于朝,臣自攻也。案尚書符,若日有變,便伐鼓于諸門,有違舊典。”詔 曰:“所陳有正義,輒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復疑應卻會與否。庾冰輔政,寫劉劭 議以示八坐,于時有謂劭為不得禮意,荀文若從之,是勝人之一失。故蔡謨遂著議 非之曰:“劭論災消異伏,又以慎、灶猶有錯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審,其理誠然也。 而云圣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此則謬矣。災祥之發,所以譴告人君,王者所 重誡。故素服廢樂,退避正寢,百官降物,用幣伐鼓,躬親而救之。夫敬誡之事, 與其疑而廢之,寧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于巷黨,以喪不見星而行,故日蝕 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見星也。今史官言當蝕,亦安知其不蝕乎?夫子、老聃豫行見 星之防,而劭廢之,是棄圣賢之成規也。魯桓公壬申有災,而以乙亥嘗祭,《春秋》 譏之。災事既過,猶退懼未已,故廢宗廟之祭;況聞天眚將至,行慶樂之會,于禮 乖矣。《禮記》所云‘諸侯入門不得終禮者’,謂日官不豫言,諸侯既入,見蝕乃 知耳;非先聞當蝕,而朝會不廢也。別此,可謂失其義指。劉劭所執者《禮記》也; 夫子、老聃巷黨之事,亦《禮記》所言,復違而反之,進退無據。荀令所善,漢朝 所從,遂使此言至今見稱,莫知其謬。后來君子,將擬以為式,故正之云爾。”于 是冰從眾議,遂以卻會。至永和中,殷浩輔政,又欲從劉劭議不卻會。王彪之據咸 寧、建元故事,又曰:“《禮》云,諸侯旅見天子,不得終禮而廢者四,自謂卒暴 有之,非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術繆錯,故不豫廢朝禮也。”于是又從彪之,相 承至今。
耕籍之禮尚矣,漢文帝修之。及昭帝幼即大位,耕于鉤盾弄田。明帝永平十五 年二月,東巡,耕于下邳。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北巡,耕于懷縣。魏三祖皆親耕籍。 晉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始耕祠先農,可令有司行事。詔曰:“夫民之大事,在祀 與農。是以古之圣王,躬耕帝籍,以供郊廟之粢盛,且以訓化天下。近代以來,耕 籍止于數步中,空有慕古之名,曾無供祀訓農之實,而有百官車徒之費。今修千畝 之制,當與群公卿士,躬稼穡之艱難,以帥先天下。主者詳具其制,并下河南處田 地于東郊之南,洛水之北,平良中水者。若無官田,隨宜便換,不得侵民人也。” 自此之后,其事便廢,史注載多有闕。止元、哀二帝,將修耕籍,賀循等所上注, 及裴憲為胡中所定儀,又未詳允。
元嘉二十年,太祖將親耕,以其久廢,使何承天撰定儀注。史學生山謙之已私 鳩集,因以奏聞。乃下詔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一夫輟耕,饑者必及。 倉廩既實,禮節以興。自頃在所貧耗,家無宿積,陰陽暫偏,則人懷愁墊;年或不 稔,而病乏比室。誠由政德未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宰守微化 導之方,氓庶忘勤分之義。永言弘濟,明發載懷。雖制令亟下,終莫懲勸,而坐望 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舊條,務盡敦課。游食之徒,咸令附業。考核勤惰, 行其誅賞;觀察能殿,嚴加黜陟。古者從時脈土,以訓農功,躬耕帝籍,敬供粢盛。 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處千畝,考卜元辰。朕當親率百辟,致禮郊甸。庶幾 誠素,獎被斯民。”于是斟酌眾條,造定圖注。先立春九日,尚書宣攝內外,各使 隨局從事。司空、大農、京尹、令、尉,度宮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畝,開阡陌。 立先農壇于中阡西陌南,御耕壇于中阡東陌北。將耕,宿設青幕于耕壇之上。皇后 帥六宮之人出種穜之種,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農,悉如祠帝社之 儀。孟春之月,擇上辛后吉亥日,御乘耕根三蓋車,駕蒼駟,青旗,著通天冠,青 幘,朝服青袞,帶佩蒼玉。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臺武衛不耕,不改服章。 車駕出,眾事如郊廟之儀。車駕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車。”臨壇,大司農跪 奏:“先農已享,請皇帝親耕。”太史令贊曰:“皇帝親耕。”三推三反。于是群 臣以次耕,王公五等開國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 率其屬耕,竟畝,灑種,即櫌,禮畢。魏氏雖天子耕籍,其蕃鎮諸侯,并闕百畝之 禮。晉武帝末,有司奏:“古諸侯耕籍百畝,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廟,以勸率農 功。今諸王治國,宜修耕籍之義。”然未施行。宋太祖東耕后,乃班下州郡縣,悉 備其禮焉。
周禮,王后帥內外命婦,蠶于北郊。漢則東郊,非古也。魏則北郊,依周禮也。 晉則西郊,宜是與籍田對其方也。魏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命中宮蠶于北郊。按韋誕 《后蠶頌》,則于時漢注已亡,更考撰其儀也。及至晉氏,先蠶多采魏法。晉武帝 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嶠奏:“先王之制,天子諸侯親耕千畝,后夫人躬蠶桑。今 陛下以圣明至仁,修先王之緒,皇后體資生之德,合配乾之義,而教道未先,蠶禮 尚闕。以為宜依古式,備斯盛典。”詔曰:“古者天子親籍以供粢盛,后夫人躬蠶 以備祭服。所以聿遵孝敬,明教示訓也。今籍田有制,而蠶禮不修。中間務多,未 暇崇備。今天下無事,宜修禮以示四海。其詳依古典及近代故事,以參今宜。明年 施行。”于是使侍中袁粲草定其儀。皇后采桑壇在蠶室西,帷宮中門之外,桑林在 其東,先蠶壇在宮外門之外而東南。取民妻六人為蠶母。蠶將生,擇吉日,皇后著 十二笄,依漢魏故事,衣青衣,乘油蓋云母安車,駕六馬。女尚書著貂蟬,佩璽, 陪乘,載筐鉤。公主、三夫人、九嬪、世婦、諸太妃、公太夫人、公夫人,及縣鄉 君、郡公侯特進夫人、外世婦、命婦,皆步搖、衣青,各載筐鉤從。蠶桑前一日, 蠶官生蠶著薄上。桑日,太祝令以一太牢祠先蠶。皇后至西郊,升壇,公主以下陪 列壇東。皇后東面躬桑,采三條;諸妃公主各采五條;縣鄉君以下各采九條。悉以 桑授蠶母。還蠶室。事訖,皇后還便坐,公主以下以次就位,設饗賜絹各有差。宋 孝武大明四年,又修此禮。
漢獻帝建安二十二年,魏國作泮宮于鄴城南。魏文帝黃初五年,立太學于洛陽。 齊王正始中,劉馥上疏曰:“黃初以來,崇立太學,二十余年,而成者蓋寡。由博 士選輕,諸生避役,高門子弟,恥非其倫,故無學者。雖有其名,而無其實;雖設 其教,而無其功。宜高選博士,取行為人表,經任人師者,掌教國子。依遵古法, 使二千石以上子孫,年從十五,皆入太學。明制黜陟,陳榮辱之路。”不從。晉武 帝泰始八年,有司奏:“太學生七千余人,才任四品,聽留。”詔:“已試經者留 之,其余遣還郡國。大臣子弟堪受教者,令入學。”咸寧二年,起國子學。蓋《周 禮》國之貴游子弟所謂國子,受教于師氏者也。太康五年,修作明堂、辟雍、靈臺。 孫休永安元年,詔曰:“古者建國,教學為先。所以導世治性,為時養器也。自建 興以來,時事多故,吏民頗以目前趨務,棄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淳,則傷 化敗俗。其按舊置學官,立《五經》博士,核取應選,加其寵祿。科見史之中及將 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業。一歲課試,差其品第,加以位賞。使見之者樂其榮, 聞之者羨其譽。以淳王化,以隆風俗。”于是立學。
元帝為晉王,建武初,驃騎將軍王導上疏:
夫治化之本,在于正人倫。人倫之正,存乎設庠序。庠序設而五教明,則德化 洽通,彝倫攸敘,有恥且格也。父子兄弟夫婦長幼之序順,而君臣之義固矣。《易》 所謂正家而天下定者也。故圣王蒙以養正,少而教之,使化沾肌骨,習以成性,有 若自然,日遷善遠罪,而不自知。行成德立,然后裁之以位,雖王之嫡子,猶與國 子齒,使知道而后貴。其取才用士,咸先本之于學。故《周禮》,鄉大夫“獻賢能 之書于王,王拜而受之”。所以尊道而貴士也。人知士之所貴,由乎道存;則退而 修其身,修其身以及其家,正家以及于鄉,學于鄉以登于朝。反本復始,各求諸己, 敦素之業著,浮偽之道息,教使然也。故以之事君則忠,用之蒞下則仁,即孟軻所 謂“未有仁而遺其親,義而后其君者也”。
自頃皇綱失統,禮教陵替,頌聲不興,于今二紀。《傳》曰:三年不為禮,禮 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而況如此其久者乎?先進漸忘揖讓之容,后生唯聞 金革之響。干戈日尋,俎豆不設,先王之道彌遠,華偽之風遂滋,非所以習民靖俗, 端本抑末之謂也。殿下以命世之資,屬當傾危之運,禮樂征伐,翼成中興,將滌穢 蕩瑕,撥亂反正。誠宜經綸稽古,建明學校;闡揚六藝,以訓后生,使文武之道, 墜而復興。方今《小雅》盡廢,戎虜扇熾,節義陵遲,國恥未雪。忠臣義士,所以 扼腕拊心;禮樂政刑,當并陳以俱濟者也。茍禮義膠固,純風載洽,則化之所陶者 廣,而德之所被者大,義之所屬者深,而威之所震者遠矣。由斯而進,則可朝服濟 河,使帝典闕而復補,王綱弛而更張;饕餮改情,獸心革面,揖讓而蠻夷服,緩帶 而天下從,得乎其道者,豈難也哉!故有虞舞干戚而三苗化,魯僖作泮宮而淮夷平, 桓、文之霸,皆先教而后戰。今若聿遵前典,興復教道,使朝之子弟,并入于學, 立德出身者咸習之而后通。德路開而偽涂塞,則其化不肅而成,不嚴而治矣。選明 博修禮之士以為之師,隆教貴道,化成俗定,莫尚于斯也。
散騎常侍戴邈又上表曰:
臣聞天道之所運,莫大于陰陽;帝王之至務,莫重于禮學。是以古之建國,教 學為先。國有明堂辟雍之制,鄉有庠序黌校之儀,皆所以抽導幽滯,啟廣才思,蓋 以六四有《困》《蒙》之吝,君子大養正之功也。昔仲尼列國之大夫耳,興禮修學 于洙、泗之間,四方髦俊,斐然向風,受業身通者七十余人。自茲以來,千載寂漠。 豈天下小于魯國,賢哲乏于曩時?厲與不厲故也。
自頃遭無妄之禍,社稷有綴旒之危;寇羯飲馬于長江,兇狡虎步于萬里,遂使 神州蕭條,鞠為茂草;四海之內,人跡不交。霸主有旰食之憂,黎民懷荼毒之痛, 戎首交并于中原,何遽籩豆之事哉!然“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 崩”。況曠載累紀,如此之久邪!今末進后生,目不睹揖讓升降之禮,耳不聞鐘鼓 管弦之音,文章散滅胡馬之足,圖讖無復孑遺于世。此蓋圣達之所深悼,有識之所 咨嗟也。夫治世尚文,遭亂尚武,文武迭用,久長之道。譬之天地昏明之術,自古 以來,未有不由之者也。今以天下未一,非興禮學之時,此言似是而非。夫儒道深 奧,不可倉卒而成,古之俊乂,必三年而通一經。比須寇賊清夷,天下平泰,然后 修之,則功成事定,誰與制禮作樂者哉!又貴游之子,未必有斬將搴旗之才,亦未 有從軍征戍之役,不及盛年講肄道義,使明珠加瑩磨之功,荊、隨發采琢之美,不 亦良可惜乎!
愚以世喪道久,民情玩于所習,純風日去,華競日彰,猶火之消膏而莫之覺也。 今天地造始,萬物權輿,圣朝以神武之德,值革命之運,蕩近世之流弊,繼千載之 絕軌,篤道崇儒,創立大業。明主唱之于上,宰輔篤之于下,夫上之所好,下必有 過之者焉。是故雙劍之節崇,而飛白之俗成;挾琴之容飾,而赴曲之和作。君子之 德風,小人之德草,實在所以感之而已。臣以暗淺,不能遠識格言,謂宜以三時之 隙,漸就經始。
太興初,議欲修立學校,唯《周易》王氏、《尚書》鄭氏、《古文》孔氏、 《毛詩》、《周官》、《禮記》、《論語》、《孝經》鄭氏、《春秋左傳》杜氏、 服氏,各置博士一人。其《儀禮》、《公羊》、《谷梁》及鄭《易》,皆省不置博 士。太常荀崧上疏曰:
臣聞孔子有云,“才難,不其然乎”。自喪亂以來,經學尤寡。儒有席上之珍, 然后能弘明道訓。今處學則闕朝廷之秀,仕朝則廢儒學之美。昔咸寧、太康、元康、 永嘉之中,侍中、常侍、黃門之深博道奧,通洽古今,行為世表者,領國子博士。 一則應對殿堂,奉酬顧問;二則參訓門子,以弘儒學;三則祠、儀二曹,及太常之 職,以得藉用質疑。今皇朝中興,美隆往初,宜憲章令軌,祖述前典。世祖武皇帝 圣德欽明,應運登禪,受終于魏。崇儒興學,治致升平。經始明堂,營建辟雍,告 朔班政,鄉飲大射,西閣東序,圖書禁籍,臺省有宗廟太府金墉故事,太學有《石 經》《古文》。先儒典訓,賈、馬、鄭、杜、服、孔、王、何、顏、尹之徒,章句 傳注眾家之學,置博士十九人。九州之中,師徒相傳,學士如林,猶是選張華、劉 寔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
《傳》稱“孔子沒而微言絕,七十子終而大義乖”。自頃中夏殄瘁,講誦遏密, 斯文之道,將墜于地。陛下圣哲龍飛,闡弘祖烈,申命儒術,恢崇道教,樂正《雅》、 《頌》,于是乎在。江、揚二州,先漸聲教,學士遺文,于今為盛;然方之疇昔, 猶千之一也。臣學不章句,才不弘道,階緣光寵,遂忝非服。方之華、實,儒風邈 遠;思竭駑駘,庶增萬分,愿斯道隆于百代之上,搢紳詠于千載之下。
伏聞節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舊員十有九人,今五經合九人。準古計今, 猶未中半。九人以外,猶宜增四。愿陛下萬機余暇,時垂省覽。《周易》一經,有 鄭玄注,其書根源,誠可深惜,宜為鄭《易》博士一人。《儀禮》一經,所謂曲禮, 鄭玄于《禮》特明,皆有證據,宜置鄭《儀禮》博士一人。《春秋公羊》,其書精 隱,明于斷獄,宜置博士一人。《谷梁》簡約隱要,宜存于世,置博士一人。昔周 之衰,下陵上替,臣弒其君,子弒其父;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善者誰賞,惡者誰 罰,綱紀亂矣。孔子懼而作《春秋》,諸侯諱石,懼犯時禁,是以微辭妙旨,義 不顯明,故曰“知我者其唯《春秋》,罪我者其唯《春秋》。”時左丘明、子夏造 膝親受,無不精究。孔子既沒,微言將絕,于是丘明退撰所聞而為之《傳》。其書 善禮,多膏腴美辭;張本繼末,以發明經意,信多奇偉,學者好之。儒者稱公羊高 親受子夏,立于漢朝,辭義清俊,斷決明審,多可采用,董仲舒之所善也。谷梁赤 師徒相傳,暫立于漢,時劉向父子,漢之名儒,猶執一家,莫肯相從。其書文清約, 諸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是以《三傳》并行于 先代,通才未能孤廢。今去圣久遠,斯文將墜,與其過廢,寧過而立也。臣以為 《三傳》雖同一《春秋》,而發端異趣。案如三家異同之說,義則戰爭之場,辭亦 劍戟之鋒,于理不可得共。博士宜各置一人,以傳其學。
元帝詔曰:“崧表如此,皆經國大務,而為治所由。息馬投戈,猶可講藝。今 雖日不暇給,豈忘本而道存邪!可共博議之。”有司奏宜如崧表。詔曰:“《谷梁》 膚淺,不足立博士。余如所奏。”會王敦之難,事不施行。
成帝咸康三年,國子祭酒袁環、太常馮懷又上疏曰:
臣聞先王之教也,崇典訓,明禮學,以示后生,道萬物之性,暢為善之道也。 宗周既興,文史載煥,端委治于南蠻,頌聲逸于四海。故延州入聘,聞《雅》音而 嗟咨;韓起適魯,觀《易》象而嘆息。何者?立人之道,于此為首也。孔子恂恂, 道化洙、泗;孟軻皇皇,誨誘無倦。是以仁義之聲,于今猶存,禮讓之風,千載未 泯。
疇昔陵替,喪亂屢臻,儒林之教暫頹,庠序之禮有闕。國學索然,墳卷莫啟, 有心之徒,抱志無由。昔魏武身親介胄,務在武功,猶尚息鞍披覽,投戈吟詠,以 為世之所須者,治之本宜崇。況今陛下以圣明臨朝,百官以虔恭蒞事,朝野無虞, 江外靜謐。如之何泱泱之風,漠焉無聞;洋洋之美,墜于圣世乎!古人有言,《詩》 《書》義之府,禮樂德之則。實宜留心經籍,闡明學義,使諷頌之音,盈于京室; 味道之賢,典謨是詠,豈不盛哉!
疏奏,帝有感焉。由是議立國學,征集生徒,而世尚莊、老,莫肯用心儒訓。 穆帝永和八年,殷浩西征,以軍興罷遣,由此遂廢。征西將軍庾亮在武昌,開置學 官。教曰:
人情重交而輕財,好逸而惡勞。學業致苦,而祿答未厚,由捷徑者多,故莫肯 用心。洙、泗邈遠,《風》、《雅》彌替,后生放任,不復憲章典謨;臨官宰政者, 務目前之治,不能閑以典誥。遂令《詩》、《書》荒塵,頌聲寂漠,仰瞻俯省,能 弗嘆慨!自胡夷交侵,殆三十年矣。而未革面響風者,豈威武之用盡,抑文教未洽, 不足綏之邪?昔魯秉周禮,齊不敢侮;范會崇典,晉國以治。楚、魏之君,皆阻帶 山河,憑城據漢,國富民殷,而不能保其強大,吳起、屈完所以為嘆也。由此言之, 禮義之固,孰與金城湯池?季路稱攝乎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為之 三年,猶欲行其義方。況今江表晏然,王道隆盛,而不能弘敷禮樂,敦明庠序,其 何以訓彝倫而來遠人乎!魏武帝于馳鶩之時,以馬上為家,逮于建安之末,風塵未 弭。然猶留心遠覽,大學興業,所謂顛沛必于是,真通才也。
今使三時既務,五教并修,軍旅已整,俎豆無廢,豈非兼善者哉!便處分安學 校處所,籌量起立講舍。參佐大將子弟,悉令入學,吾家子弟,亦令受業。四府博 學識義通涉文學經綸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給;皆妙選邦彥,必有 其宜者,以充此舉。近臨川、臨賀二郡,并求修復學校,可下聽之。若非束修之流, 禮教所不及,而欲階緣免役者,不得為生。明為條制,令法清而人貴。
又繕造禮器俎豆之屬,將行大射之禮。亮尋薨,又廢。
孝武帝太元九年,尚書謝石又陳之曰: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翼善輔性,唯禮與學。雖理出自然,必須誘導。故洙、 泗闡弘道之風,《詩》、《書》垂軌教之典。敦《詩》悅《禮》,王化以斯而隆; 甄陶九流,群生于是乎穆。世不常治,道亦時亡。光武投戈而習誦,魏武息馬以修 學,懼墜斯文,若此之至也。大晉受命,值世多陰。雖圣化日融,而王道未備。庠 序之業,或廢或興。遂令陶鑄闕日用之功,民性靡素絲之益,亹亹玄緒,翳焉莫抽, 臣所以遠尋伏念,寤寐永嘆者也。今皇威遐震,戎車方靜,將灑玄風于四區,導斯 民于至德。豈可不弘敷禮樂,使煥乎可觀!請興復國學,以訓胄子;班下州郡,普 修鄉校。雕琢琳瑯,和寶必至;大啟群蒙,茂茲成德。匪懈于事,必由之以通,則 人競其業,道隆學備矣。
烈宗納其言。其年,選公卿二千石子弟為生,增造廟屋一百五十五間。而品課 無章,士君子恥與其列。國子祭酒殷茂言之曰:
臣聞弘化正俗,存乎禮教,輔性成德,必資于學。先王所以陶鑄天下,津梁萬 物,閑邪納善,潛被于日用者也。故能疏通玄理,窮綜幽微,一貫古今,彌綸治化。 且夫子稱回,以好學為本;七十希仰,以善誘歸宗。《雅》、《頌》之音,流詠千 載。圣賢之淵范,哲王所同風。
自大晉中興,肇基江左,崇明學校,修建庠序,公卿子弟,并入國學。尋值多 故,訓業不終。陛下以圣德玄一,思隆前美,順通居方,導達物性,興復儒肆,僉 與后生。自學建彌年,而功無可名。憚業避役,就存者無幾;或假托親疾,真偽難 知,聲實渾亂,莫此之甚。臣聞舊制,國子生皆冠族華胄,比列皇儲。而中者混雜 蘭艾,遂令人情恥之。子貢去朔之餼羊,仲尼猶愛其禮。況名實兼喪,面墻一世者 乎!若以當今急病,未遑斯典,權宜停廢者,別一理也。若其不然,宜依舊準。竊 謂群臣內外,清官子侄,普應入學,制以程課。今者見生,或年在捍格,方圓殊趣, 宜聽其去就,各從所安。所上謬合,乞付外參議。
烈宗下詔褒納,又不施行。朝廷及草萊之人有志于學者,莫不發憤嘆息。清河 人李遼又上表曰:“臣聞教者,治化之本,人倫之始,所以誘達群方,進德興仁, 譬諸土石,陶冶成器。雖復百王殊禮,質文參差,至于斯道,其用不爽。自中華湮 沒,闕里荒毀,先王之澤寢,圣賢之風絕。自此迄今,將及百年。造化有靈,否終 以泰,河、濟夷徙,海、岱清通,黎庶蒙蘇,鳧藻奮化。而典訓弗敷,《雅》、 《頌》寂蔑,久凋之俗,大弊未改。非演迪斯文,緝熙宏猷,將何以光贊時邕,克 隆盛化哉!事有如賒而實急,此之謂也。亡父先臣回,綏集邦邑,歸誠本朝。以太 元十年,遣臣奉表。路經闕里,過覲孔廟,庭宇傾頓,軌式頹弛,萬世宗匠,忽焉 淪廢;仰瞻俯慨,不覺涕流。既達京輦,表求興復圣祀,修建講學。至十四年十一 月十七日,奉被明詔,采臣鄙議,敕下兗州魯郡,準舊營飾。故尚書令謝石令臣所 須列上,又出家布,薄助興立。故鎮北將軍譙王恬版臣行北魯縣令,賜許供遣。二 臣薨徂,成規不遂。陛下體唐堯文思之美,訪宣尼善誘之勤,矜荒余之凋昧,愍聲 教之未浹。愚謂可重符兗州刺史,遂成舊廟,蠲復數戶,以供掃灑。并賜給《六經》, 講立庠序,延請宿學,廣集后進,使油然入道,發剖琢之功。運仁義以征伐,敷道 德以服遠,何招而不懷,何柔而不從!所為者微,所弘甚大。臣自致身輦轂,于今 八稔,違親轉積,夙夜匪寧。振武將軍何澹之今震捍三齊,臣當隨反。
譯文及注釋
不論是國與家,禮儀的運用由來已久。然而歷代的減損與增加,常有不同,這并非故意要有所改變,而是因時制宜的緣故。漢文帝考慮到人情已經變得相當淡薄,便革除了國家喪禮中的服喪三年的規定;光武帝因為中興時代提倡節儉的需要,建立起七廟共堂的制度;魏太祖覺得奢侈惑眾應當加以矯正,便預留遣令減省送終時全套尸服的數量;晉武帝考慮到圓丘祭與郊祭沒有什么差異,夏至、冬至將南北郊祭祀合并起來進行。相互沿襲,直到現在。哪裹是因為三代的典制已經不存在,衹是由于順應時勢變化而已.而且閔子騫認為君主不遵禮制,辭職以示抗議;叔遜逼創立連塑禮儀,惠及后代。由此可見,任意妄為而不效法古制,這是秦朝招致滅亡的根源,效法古制而不能適用于當代,這是王莽身敗名裂的原因。因而漢、魏以來,歷朝各自折中融合古今,以制定一代的禮儀。司馬彪采集后漢各家注釋,撰成《禮儀志》,比較其內容,已經與前漠有所不同。何況三國鼎立對峙,歷經兩晉到宋,時代變換,各隨時事之宜創立。自從漢代末年社會動亂,舊有典章制度乖亂散失,魏初有王粲、銜塑掌定各種禮儀;蜀朝則有盂光、注慈創立整理制度;置朝開始有苞題、塹迚審定置禮;塞置則有塹毖、旦觴纂輯整理錯亂之處。這段時間內,名儒碩學,各種論說,時有新出,不是可以全部記載下來的。現在記載魏氏以來有關經國安邦的典章制度,以撰成此志。
魏文帝雖然接受的是束漠的禪讓,但認為夏朝的歷數符合天然規律,所以黃初元年下詔說:“孔廣盲稱‘施行夏代的歷法,乘坐商代的車轄,穿戴周代的冠冕,音樂則用《韶舞》。’這是圣人集中各代的美好事物,為后代帝王確立制度,《傳》說‘夏代的歷數符合天然規律’.,朕上:承唐堯、虞舜的帝運,至于歷法,應當依照虞舜、夏代的成例。諸如改易徽號,變換器械.制定禮樂,更改服裝顏色,使用牲幣等,自然應當按照土德的要求。每年四季的第三個月,服飾用黃色十八曰,臘祭選在丑,祭牲用白色,裝飾節旄,自然應當用赤色,但是節幡則要用黃色.其余郊祀天地四季朝會的服色,應按漢代的規定。宗廟所用服色,一律如同《周禮》所載.”尚書令桓階等人上奏:“根據夏代人統、商代地統、且伐天統周而復始的意義,我國家上承漠代人統之后,應當接受為地統,祭祀所用犧牲應當用白色,如今依從漢代十三月為止,則犧牲品色不能單獨改變。如今新建皇統,應當遵照古典先代的成法,以遵從天命,但祭告歷法及所用祭牲品色等,一律不改變,這不能表明革命的意義。”詔令說:“服色可以按照所奏請的辦。其余還是應當像虞靈繼承盧奎那樣,衹是臘祭選在丑日,這也是圣人的制度。”
明帝登上皇位,便有改革歷法的意向,由于朝廷對此事的議論多有異同,因而持疑不決。過了好久才下詔說:“黃初年間以來,諸位儒士共同討論歷法問題,有人以為改革歷法為宜,有人以為不改革為當,意向相互駁異,至今沒有決定下來。朕在柬宮時便聽說了這件事,私意常常以為《春秋》,通釋三統,為后世帝王所取法。年始月初各隨時變化顏色,沒有沿襲不變。自力:帝、三王以下,或者父子相繼,血脈相承卻德行不一;或者如虞舜受試大麓,繼承文祖之業;或者興兵出征,替天誅伐。雖然所處時代不同,步驟不一。然而無不改變歷法,使用特定服色,體現禮樂制度,以顯示接受天命的符瑞.由此看來,何必以為不改革歷法就是正確的,”
于是公卿以官貝廣泛開展議論.侍中高堂膛說:考查自古代建立禮樂制度以來,凡是帝王的興起,不論是接受禪讓還是通過武力登帝王之位,都要改革歷法,以此來體現大道,安定民心。《易》說:“《革》卦,人為,因正確而大大受益.”“得到人們相信,改革是吉利的。”“湯武革命,順應天命.合乎人愿。”其意義是,水火要輪換使用,相當于說凡為帝王者必定要改革歷法變換服色。《易通卦驗》說:“為帝王者必定改變卜朔,更易服色,以順應天地三氣三色的變化,”《書》說:“若稽古帝舜名叫重華,建立尚黃制度授受政務改革歷法。”最初“壺阻區以十一月為止,以赤繒薦玉。高辛氐以十二月為正,以白繒薦一五。,”《尚書傳》說:“堡童確定鐘石,討論人的聲音,自追涉到鳥獸聲音,都與以前不同。所以更改四時,改革堯帝的歷法。”《詩》說:“一之曰寒風勁吹,二之寒氣襲人,三之曰修整好農具。”《傳》說:“一之口,指周代止月,之曰,指殷代止月,三之曰,指夏代止月,”《詩推度災》說:“如果有繼承周代而興起的帝王,即使百世之后,也可推而求之.用前代的檢驗后代的,文明與質樸相因襲,法度相互變革。三正而復始,便是止色,二正而復始,便是文質相因。”用前代檢驗后代,意指軒轅、高辛、夏后氏、漢都是以十三月為一年之始;少吳、有唐、有殷都是以十二月為一年之始;高陽、有虞、有因都是以十一月為一年之始。后來雖然過了百代,都是以前代三止而復始。《禮記.大傳》說:“圣人南面而治理天下,必定要核正度量,考定制度,改單歷法,變易服色,創立徽號。”《樂稽曜嘉》說:“禹將接受王位時,天象大變,疾風暴雨,以表明將離開虞靈而迎來夏伐。因此,舜、禹雖然是和平接受彈讓,仍然要制定禮樂,改革歷法,以便順應天時和服從民意。夏代以十三月為卜月,效法萬物的開始,其色崇尚黑。殷代以十二月為正月,效法萬物的嫩芽,其色崇尚白。周代以十一月為正月,效法萬物萌芽生長狀態,其色崇尚赤。能夠觀察物類,能夠厘正其本,那么,山岳江河就可以致云雨,四李和諧,五谷豐登,麒麟鳳凰來集。”《春秋》記載:“十七年夏六月甲子初一,出現日良、”《傳》說:“相當于夏歷四月,即是孟夏”《春秋元命苞》說:“帝王接受天命,昭然明察天地之理,所以必定移動居住位置,更改稱號,革新歷法,變易服色,以表明天命授予圣人的法寶,質文一再改易,窮盡則繼續承前,周遍則重新開始,歷法改革則天命就會顯示出來。”凡是典籍所記載的,遂不止這些,衹是略舉:大端,也足以說明其中的道理。
太尉司馬懿、尚書仆射衛臻、尚書薛悌、小書監劉放、中書侍郎刁干、博士秦靜、趟怡、中候中詔一面認為應當改革;侍中繆塑、散騎常侍王盛、尚書郎逸蠻、太子舍人童史翅認為不應當改革。
青遣五年,山茌縣報告說黃龍出現。皇帝于是詔令三公說:過去伏犧氏繼承天意而為民工,開始據有木德,為百代之首。從此以后,統治民眾,開國繼統者,都應驗了受命歷數的時期,掌握皇位遷移興亡的運歷,繼承天意而革故鼎新,理順制度。即使是炎、黃、少昱,題璽、童王,唐、虞、夏后,世系相承襲,同源共祖,仍然預先明確顯示所接受的運歷,說明天人拋棄與支持的符瑞,無不革新制度,改定禮樂,延請諸侯牧伯,頒賜圭璧等瑞信,使之煥然燦爛而可傳述于后世至于正朔之事,應當明確表示改革,以表示改朝換代,為何要懷疑這么做不對呢。文皇帝即位之初,百事草創,便沿襲漠代止朔,不改革其傳統。朕在束宮,直至即位,常常閱覽書籍,綜覽公卿的議論。凡說三統相互變革的事,有明文記載;說虞、夏相互因襲的事,沒有明確的記載。《歷志》說:“天統的開始在子月,萬物萌芽而顯赤色;地統的開始在丑月,萬物生化而顯白色;人統的開始在寅月,萬物長成而變黑色.”衹要含有生氣,就會由微而著。所以太極在天上運轉三辰五星,元氣在地下運轉三統五行,升降周旋,終而復始,這說明天地與人是相通的。仲尼作為大圣之才,效法堯、舜,模仿文王、武王,制作《春秋》,探究人事,以摸索百王典則的規律。所以逢三止之月,每月稱王,以表明三正輪流更迭為首.。效法堯、舜,用以論述三正,那么,其明顯的意義,豈衹在于殷、周而已呢。朕以渺小之身,繼承帝業,既不能發揚上古圣人的遣風,彰顯先帝的美德,又使王化之教廢弛的方面不能恢復,帝國典制殘缺的部分不能彌補,美好的德行沒有彰顯,也不能甘心巴。
如今推算三統的次序,魏得地統,應當以建丑之月為一年之始。考查群書,此義很明顯。改青龍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車馬服飾崇尚黃色,祭祀用品用白色,戰事乘黑頭的白馬,創建大赤的旗幟,朝會建立大白的旗幟。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然與止常歲月不同,至于郊祀迎氣,杓、祀、燕、嘗,巡狩、搜田,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開啟與關閉,頒宣時令,中氣的早晚,敬授民時,諸如此類,都以正歲斗建之月為節。這種歷數的次序,才是上與先圣合符同契,重規疊矩啊。如今遵守這種意義,才勉強可以顯揚祖宗創造帝業之基,推崇有魏革故鼎新的命運。號呼諸位王公群臣,百官卿士,各盡職守,勤勉不怠,以使天德永遠。司徒負責頒布,使天下都能聞知,以使朕心意達于民心。
考查車馬服飾崇尚黃色的原因,是以土行為根據。祭祀用品及旗幟等,全用殷代禮制,這是行用殷代歷法的緣故。《周禮》巾車職掌,“樹立大赤旗用于朝會”“樹立大白旗用于戰事”,這便是周代用正色之旗朝會,用先代的旗幟赴戰事。魏用殷代禮制,改變周代禮制,所以樹立大白旗朝會,用大赤旗赴戰事。明帝又下詔說:“以建寅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用牲選玄色;以建丑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牲品用白色;以建子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牲品用純赤色。這便是牲品顏色各從其正月,不隨所祭祀月份的陰陽。祭天既然不禁止用玄色,則祭地便不能獨獨懷疑用白色。祭天地用牲,恐怕不應當標準不同吧?重新議論.”于是議論者各有引經據典的說法,無可適從。又下詔說:“諸位議論所依據的各有參錯,如果陽祀用赤色牲,陰祀用黑色牲,又說祭天用黑色,祭地用黃色,如此一來,用牲的意義,就顯得說不通了。天地處于至高無卜的地位,用牲應當同時采用所崇尚的顏色,不能專門因為陰陽而有區別。如今祭祀皇皇帝天、皇皇后地、天地郊、明堂、宗廟,都應當用白色.至于別祭五郊,各隨從一方顏色,祭祀日月星辰之類用赤色,社稷山川之類用玄色,這樣一.來,各方顏色尊卑,陰陽等意義便流暢可通了”
三年正月,皇帝逝世,齊王繼位.,當年十二月,尚書盧范上奏:“烈祖明皇帝在今年正月初一離棄萬國而去。按《禮》,去世紀念曰不能用樂,這是指春季而言。烈祖明皇帝在建丑之月去世,臣妾的感傷之情,在正月初一這種日子,有過于春季。如今若在這種建丑之月的初一日朝會四方諸侯,接見群臣,擺設盛大樂隊,不合乎禮制、”博士樂祥議論說:“正月初一日為元旦接受朝貢,群臣奉賀;五日以后,再設大宴會作樂。”太尉屬朱誕說:“現在趁這種應當改革的時機,回過頭來修復舊的典則,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對于制度來說為便當。”大將軍屬劉肇說:“應當過了正月初一后再舉行朝賀大會,明確號令天下,讓天下知道在皇帝崩亡之曰不朝會、”詔令說:“閱覽所奏,朕內心悲痛欲絕,奈何東何烈祖明皇帝在止月初一去世,每每與皇太后想到此將至,內心悲痛。不能在此日朝見群臣,接受慶賀。初:二朝會,又不合故典。允許還復夏歷止月為歲首。雖然違背先帝繼承三統的用意,遣也是子孫哀痛之心永在的表現。另外,夏歷正朔得天數的地方,就在于以建寅之月為歲首。”
晉武帝泰始二年九月,群公上奏:“唐堯、舜、禹不因為改朝換代而改變制度;至于湯、武,則各自推衍五行之數。宣尼回答為政的詢問,便說實行夏代歷法,乘殷轄戴周冕,成為百代傳誦的話。其用意大概在于濟世治國,不著眼于行運。如今大晉繼承三皇之跡,跟隨舜、禹之后,順應天意服從民心,受禪于有魏,應當全部遵用前代止朔服色,都如同有虞氏遵從唐堯的故事一樣,這于大義來講是弘大的。’,上奏得到認可。孫盛說:“沿襲舊制,是不止確的。而且大晉為金行,服色崇尚赤色,考查于天道,這違背天道太遠了。”及宋接受晉憚,也如魏、晉相更迭一樣。
魏明帝初年,司空王朗建議:“古代帝王有在位年數,而無年號,漢代初年也如此。或者有時候中途改變,便有了中元、后元之稱。改元是無止境的,中、后等號不足以表示,所以再藉取美好名稱,這不是古代的做法。敘述春秋的歷史,稱隱公元年,則簡明易懂。記載漢代歷史,稱建五元年,則后世難以知曉。應當像古代一樣衹稱元年而已。”明帝不聽從。便下韶說:“先帝即位的元年,便有延康的年號,接受禪位之初也有黃仞的年號。現在采用年號是可以的。”于是尚書上奏說:“《易》說:‘干的作用變化無窮,能使萬物各自端正屬性和壽命,保持極端和諧,憑著正確得到好處,干凌駕于萬物之上,使天下萬國都安寧。,宜稱為太和元年。”詔令(闕文)。
甩伐的五禮中,第五為嘉禮。嘉口口《春秋左氏傳》說:“置盡問塞公年齡,季婁子回答說:‘在絲墮會盟那年,我的國君出生。’晉侯說:‘十二歲了,是為一終。即一個歲星年完結。國君十五歲而生子。冠禮以后生子,這是符合禮制的。你們國君可以舉行冠禮了。大夫如何為你們的國君準備冠禮器具。,武子回答說:‘國君的冠禮必須舉行裸享之禮,以金石之樂為之節奏,在先君的宗廟裹舉行。如今國君正在行途上,無法備辦,請允許假藉兄弟般的貴國備辦這方面器具。,晉侯答應了。返回到了衛國,在成公的廟舉行丁冠禮,使用丁鐘磬,這是禮制要求的。”賈、服的說法都認為人君按照禮制要十二歲舉行冠禮。《古尚書》說武王逝世時,成工十三歲。推算武王在庚辰年逝世,周公在壬午年出居東面,在癸未年返回。《禮》記載周公為成王舉行冠禮,命令太史祝辭。辭,就是告。是除喪冠禮。周公居東面尚未返回時,成王戴著弁冠以便開啟金滕之書,時年十六歲,可見成王年十五除喪服,周公為他舉行冠禮后才出居。按照《禮》、《傳》的記載,則是天子諸侯最早十二歲,最遲十五歲,必須舉行冠禮。《周禮》雖然記有服冕的數目,但沒有天子舉行冠禮的文字。《儀禮》說:“公侯有冠禮規定,這是夏代末年的產物。”王、鄭都以為夏代末年上下相亂,篡權奪位之事由此產生,所以制定公侯冠禮,這是表明沒有天子冠禮的確證。大夫也沒有冠禮。古代五十歲而后有爵位,何來大夫冠禮?周代人亓十歲而有賢才,便試以大夫職事,仍然衹行士禮。因此卜筮子和卜筮由誰來主持冠禮,在大堂束面臺階上加冠以表示冠者將取代主人成為新的主人,在客位上敬酒,加冠三次,一次比一次尊貴。這都是士禮。然而自漢代以來,天子諸侯,大多采用這種禮制。《志》所說“儀式服從《冠禮》”就是這個意思。漢順帝的冠禮,又兼用曹褒的新禮。曹裹的新禮如今已不存在。《禮儀志》又說:“皇帝第一次加緇布進賢冠,其次加雀弁、武弁,最后加通天冠,都在高廟舉行。王公以下,衹加一次進賢冠而已.”按照這個記載,開始加緇布冠.是遵從古制,在宗廟舉行冠禮。魏天子的冠禮衹加一次冠,其理論根據是,士禮加冠三次,加表示有所成就.至于天子諸侯,沒有加多少的數目記載,是因為作為繼位統治萬民的統治者,處于至高無上的地位,豈能再與士禮相同?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凡是圣人之才,仍然要三十而立,何況十二歲的年齡,尚未篤志于學,便說高德已成,無所勸勉,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實際。魏氏太子二:次加冠,皇子、王公世子才三次加冠。孫毓認為冠加冠都是錯的。《禮》醮詞說“吉月吉曰”,又說“選擇一年的正月,選擇一月的吉曰”。魯襄公在冬月行冠禮,漢惠帝在三月行冠禮,追表明沒有固定的月份.后漢以來,皇帝舉行冠禮,都在正月。晉咸寧二年秋閏九月,派遣使者為汝南王司馬柬舉行冠禮,這表明晉代禮制也有并不在歲首舉行冠禮的。《禮》記載在廟舉行冠禮,魏以來不再在廟舉行.然而晉武帝、惠帝為太子舉行冠禮,都在廟見面,這也是在廟行禮的儀式。晉穆帝、孝武帝將舉行冠禮時,先用幣帛等禮品祭告宗廟,結束后又在廟裹會見。
晉惠帝作為人子將行冠禮時,武帝親臨前殿,指定兼司徒高陽王司馬珪為之加冠,兼光祿勛、屯騎校尉華虞贊唱加冠。東晉諸位皇帝將行冠禮時,金石之樂前一夜便設置好,百官陪位。又預先在殿上鋪大床。御府令手捧冕幀簪導袞服,轉交給侍中、常侍。太尉加幀,太保加冕。將要加冕時,太尉跪著讀祝文說:“吉月吉曰,開始舉行冠禮。皇帝肅穆,思考弘大本職。敬順地遵循天數,按照六合的自然模式行事.遵循祖宗定規,使皇業永傳不衰。期望長壽,享此福祿。”加冕完畢,侍中為之系玄魷。侍中為之脫下絳紗服,換上袞服。冠禮完畢后,太保率領百官奉酒祝壽,王公以下官員三呼萬歲,便退場。按照禮儀記載,加一次幀冕便可。
宋為皇太子及藩王舉行冠禮,也是加冠一次.官方有這方面的記載。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司馬承十五歲,依照舊禮應當行冠禮。有關部門討論上奏:“禮制規定十五歲成人。國君十五歲而生子,以表明可以加冠。另外漢、魏派遣使節為諸王加冠,不是古代典制。”于是規定諸王十五歲加冠,不再另外授命.元嘉十一年,營道晝將行冠禮。詔令說:“營道侯蓋屋可以擇曰加冠.其余的按舊禮施行。”何檀《冠儀約制》及王堪私撰《冠儀》,也都是平常百姓可以遵用的禮儀。
魏齊:正始四年,午皇后甄氏,其行禮儀式沒有保存下來。
晉武帝咸寧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太尉賈充策立皇后楊氏,即娶納悼后。接著大赦天卜,賞賜公以下各有等差。百官奉上禮品。
太康八年,有關部門上奏:“婚娶之禮所定納征禮,天子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上珪,馬二二駟;王侯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卜璧,乘馬;大夫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東帛加上羊。占代用皮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則加I:谷珪,諸侯則加上大璋.町依照《周禮》將璧改為璋,羊、雁、酒、米、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仍按原樣。諸侯婚娶之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用帛丘匹,以及納征馬四匹,都讓男方自備,衹有璋山官府為之備辦送致。”尚書朱整議論說:“按照魏氏售制,工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天子諸侯用皮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加上谷珪,諸侯加上大璋。漢高后的制度,聘皇后用黃金二二百斤,馬十二匹;聘夫人用黃金五十斤,馬四匹。魏聘皇后、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用絹一百九卜匹。晉朝興起,舊例用絹三百匹。”詔令說:“公主出嫁由丈夫家主持,小應當都為之備辦物品,賜給錢幣使之足用即可。僅給予璋,其余如同舊例。”
成帝咸康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按六禮備辦物品,拜立皇后杜氏。當天入宮。皇帝出臨人極殿,群臣都來道賀,這是不符合禮制的。作為帝王的婚娶之禮,禮儀上沒有這種儀式。《春秋》記載祭公迎王后在《紀》中。《谷梁》、《左氏》的記載與《公羊》記載又不同.而漢、魏間的歷史很多又有缺略。晉武帝、惠帝納皇后,以及束晉諸帝納后也沒有這方面的記載,所以成帝將納杜后時,太常華恒才開始與博十們參考制定有關禮儀。根據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提供其婚禮的幣帛而已。另外周靈王求婚于齊,齊侯詢問晏桓子,桓子回答說:“夫婦所生若干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的遣女若干人。”這便是天子之命,自然可以下達,臣下的回答,徑直上通。先儒認為斤明詳錄此事,大概作為王者的婚娶禮儀。所以成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宣稱制命冊拜皇后。然而其禮儀記載又沒有留存下來。
康帝建元元年,納皇后褚氏。而儀式中陛階不設旄頭。殿中御史上奏說:“現在迎接皇后,依照過去成帝恭皇后入宮御用物品來看,現在的儀式卻在至尊袞冕升殿時,旄頭不設,請求酌情裁處.另外考查過去迎接恭皇后時,衹作青龍旗,其余都是御用物品。如今應當親臨前殿派遣使節,而設立五牛旌旗,旄頭畢罕并出。即使按照舊制,如今還是缺略。”詔令說:“之所以穿戴正式禮服升太極殿,是因為敬重此事為皇后宮廷生活的開始,故備齊有關禮儀。如今為何要缺略所敬重的而撤去禮制規定的物品呢?另外,恭后的神主入廟時,先帝韶令皇后禮儀應當有所降等,不應當建立五牛旗,而現在仍然再次設置嗎?既不設置五牛旗,那么旄頭畢罕之類的器物就容易辦了。”又下韶說:“舊有禮制既然難遵循,而如今要一一備辦,也不適宜。府庫的儲蓄,衹應當供給統軍治國的需要。正式禮服儀飾等粗略備辦,其余兼副雜器等,停止備辦。”
等到壬睦乏陘元年,準備娶納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才開始重新大量征引經傳及各種成例,以糾正有關禮儀,極力抨擊公羊氏所謂婚禮不稱主人的說法。又說:“四海對于帝王來說,無非是臣妾。即使是如父兄那樣的親近關系+如師友那樣的賢能之人,也都是純粹的臣子。推崇三綱的原始,以確定乾坤的禮儀,豈有以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娶納伉儷;豈有以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舉行大禮。遠尋古代禮制,沒有帝王采用這種制度;近檢史籍,沒有帝王這么做過。于情不合,于義不通。考查咸寧二年,納惶皇后時,弘訓太后君臨天下,但沒有命令皇親國戚之臣為武皇帝父兄主婚的文字記載.又考查大晉已經舉辦過的大事,咸寧時代的舊例,沒有稱呼父兄師友,那么咸康華恒所上奏的禮儀合乎舊制。臣愚意以為今后納皇后的禮儀,應當完全依照咸康時成例行事。”于是采納了這一建議。華恒所定六禮,說應當依照漢代舊例及左置已經實行的禮制,這表明華恒還是熟悉前代舊事的,所以工彪之大多遵從咸康舊制,原因在此。惟有娶婦之家,三不用樂,而咸康群臣賀喜為失禮;所以衹是依照咸寧年間的成例奉禮,不再采用賀喜一節。其中告廟入禮版文等禮儀,都是彪之所確定的。詳細推論有典制可尋,其納采的版文璽書說:“皇帝咨詢前太尉參軍何琦,天地開辟,化生人倫,乃至產生夫婦,以便奉持天地宗廟社稷,求教于公卿,都以為應當遵循舊有典則。如今派遣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司區鐘依照禮儀納采.”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求婚姻于我這淺陋之族,不勝榮幸充數候選。臣堂弟已故散騎侍郎何準的女兒,沒有得到應有教導,衣履平常,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接受制詔。”其次是問名的版文說:“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姓,男女配合,上承天意下續萬物,在內廷正位為皇后,必須選擇名門望族,尊重舊有典章。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制詢問姓名。”宅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呆到達這里,隆重地宣布了詔令,詢問臣族系名位。臣族女系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何楨的遣玄孫女,先臣故逸州刺史關中侯何憚的曾孫女,先臣故晝豐太守關中侯何散的孫女,先臣故散騎侍郎{墜的遣女。母系出白先臣故尚書左丞宜的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的外孫女.年齡十七.,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納吉的版文說:“皇帝說,咨詢某宮某姓,人的意愿龜卜竟然聽從,卜辭說貞吉,敬重地遵從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制納吉一”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丁詔令,說太卜顯示吉祥。臣家乃卑鄙陋族,憂慮不堪重托。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納征的版文:“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可以供奉宗廟,永遠繼承天祚。用上黑色和淺紅色的皮帛馬羊錢壁,以便體現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按照禮制納征。”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屈尊求婚于我這淺陋之族,派上公親自前來,用隆重典禮予以寵待,按照典策所載備辦禮物。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請期版文:“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姓,與公卿商議,隆重卜筮玄龜,無有不吉,敬遵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制請問吉期。”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了詔令,吉期惟有某曰可以迎親。臣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親迎的版文:“皇帝說,咨詢某宮某姓,年月吉祥,吉曰惟有某,遵照禮制迎親。現在派遣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前來迎接。”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了詔令。在吉祥月曰,備辦禮物前來迎親。上公宗卿,兼作副介,近臣之車百輛。臣家乃螻蟻之族,非分地承受大禮,憂懼戰栗,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中的稽首承詔等禮儀都如初次答問一樣。
孝武帝納王皇后,其禮儀也如此。其納辨、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都用白雁白羊各一只,酒米各十、二斛。惟有納征時用羊一頭,黑色和淺紅色布帛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皮二張,錢二百萬,玉壁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這就是塑玄所謂的五雁六禮。其中的珪馬儀制,備辦物品的數量,比較太康所上奏的,又有不同,官府存有這方面的記載。
古代的婚娶之禮、加冠之禮都有尊者給卑者斟酒的儀式,鄭氏醮文三首都保存了下來。
宋文帝亙塞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有關六禮的文字與納后沒有不同。百官上禮。當月壬戌,在左捶毖西堂設宴款待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夏、直諶、垃里、盡陸、廬陸、壺豐七國侍郎以上官員,以及在京都的二干石官員,都出席了宴會。又詔說現在的小會可停止演奏妓樂,因為當時有墮叢曹太妃的喪服。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關部門上奏:“考查束晉以來,太子結婚,納征,禮儀用玉一塊,虎皮二張,不知道是根據什么確定的。或許用虎皮是取其威猛赫赫,用玉是象征德行圓而溫潤。考尋珪璋既是玉中的佼佼者,豹皮又有威猛顯赫的含義,熊熙也是婚禮的吉祥征兆,按照類別取象,也應當同時采用,不知道如何擬定禮文。東置時期,禮制多有缺略,后代因襲舊章,沒有時間詳細研考。如今典章禮儀,正準備大規模備辦。應當以經籍所載為規范,稽考有關舊有典制。如今皇太子結婚,納征,禮制是否應當用珪璋豹皮熊熊皮請求將此事卜發禮官詳細依照經典所記加以考正。如果應當使用,是各用一還是各用二”博士裴昭明建議:“考查周代禮制,納征,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儷皮。鄭玄注說:‘束帛十端。儷,雙數。兩皮作為庭實,即鹿皮。,置太子納妃的儀式,‘用虎皮二張’。太元年間,公主納征,用虎豹皮各一具.,豈能說婚禮不分王公的尊卑,所以才取虎豹的皮以便尊重其事呢。虎豹皮雖然好看,但征禮不采用。熊熊雖然吉祥,但婚典并不涉及。珪璋雖然美麗,但用途各有不同。如今帝道弘明,光宗耀祖,作為皇儲聘納妃子,應當按照經典所載辦理。凡是各種不合經典的謬誤禮制,都應當詳加審定。雖然禮制各代不同,或文華或質樸,但鄭玄作為一代儒宗,既然已有明文論說,那些守文淺見,大約便有疑問了。兼太常丞遜邈議論認為:‘聘幣的禮儀,增加與減省衹在于理解意義不一,歷代行事,都是取法于士婚禮。至于珪璋的應用,實際如同玉璧之品,采用豹皮的麗紋,含義同于虎皮紋飾,熊顯表示吉祥,寄托著繁衍后代的美意。如今皇儲崇聘妃子,禮制上應當以遠古為準則,有關皮玉等美物,應當全數備辦。《禮》稱束帛儷皮,則珪璋數量應當同于玉璧數,熊熊及紋豹,各應用二二頭。’長兼國子博士虞穌議論說:‘考查《儀禮》所載納征,衹說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雜皮而已。《禮記。郊特牲》說虎豹皮與玉璧,不是虛作。則虎豹皮,顯然可以用兩張,珪璧還足仍舊各用一為好。’參考孫說、虞穌二位的議論并無不同,如今增加珪璋各一,豹熊罷皮各二,認為虞穌的建議比較允當。”詔令同意。
晉武帝泰始十年,準備聘拜三夫人九嬪。有關部門上奏:“禮制規定,聘皇后用谷珪,沒有妾媵禮贄的制度。”詔令說:“拜授可以依照魏壓舊例。”于是親臨前殿派遣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兼御史中丞拜九嬪。
選、翹的禮制,公主居于本第,娶公主者門與公主結婚。司空王朗認為這樣不合禮制,此后便改革了。
凡是派遣大使封拜皇后、三公,以及為皇太子舉行冠禮和封拜藩王,皇帝都要親臨前殿。其儀式是,太樂令在前一天擺設余石四廂之樂于殿前。時間到了凌晨二刻,侍中、侍臣、冗從仆射、中謁者、節騎郎、虎賁,旄頭遮列,五牛旗等都進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別侍立端門內兩側。侍御史、謁者各一人監護端門。廷尉監、乎分別侍立塞西中華門。時間到了三刻,殿中侍御史啟奏打開殿的殿門、南止車門、宣陽城盟。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走:殿堂分列在御座兩旁。尚書令以下應當進階的人員依次而入。治禮官引領大鴻臚進入,陳列九賓。時間到了四刻,侍中卜奏:“外面已準備完畢。”皇帝便穿著袞冕之服,登上太塹巡,面臨前殿南面。謁者走上前向北面一拜。然后跪下啟奏:“大鴻臚臣某稽首說,群臣已各就各位謹稟告。”侍中代皇帝宣制說:“可以。”謁者唱贊下拜,在位者便都跟著二二拜。大鴻臚口中稱臣一拜,然后仰頭啟奏:“請求開始儀式。”侍中代皇帝稱制說:“可以。”鴻臚便舉起手來說:“可以行禮了。”謁者便引領護衛各位負有使命者應當入拜者各就拜位。這時四廂音樂響起。將要開始行拜禮時,音樂便停止了.禮儀完畢后出來。官府有這方面的詳細記載。
過去每年元旦,常常設置葦茭桃梗,分別在宮門及百寺門肢解鶸,用以驅除惡氣。《漢儀》的記載,則是仲夏之月設置,有桃木刻制的辟邪飾物,沒有肢解鸛的做法.考查明帝大興驅除惡穢的禮儀,所以何晏禳祭的議論根據雞牲供給攘釁之事,斷定磔雞的儀式應當是起源于魏。桃卯本來是漠代所推崇的,卯金又應當是魏代所棄除的,衹是不知道將仲夏設桃卯的儀式改在…年的開始的原因。宋都省去了這些儀式,但各郡縣卻往往保留這些習俗。
前代聘享的禮儀,雖然多見于經傳,但濘尾不全。《叔孫通傳》記載他所制定的漢代元會儀式,綱一粗備,應用于現在.義顯得不周備.魏國當初建立時,各種制度多有欠缺,所以黃初三年,才開始施行奉璧朝賀的禮儀。何承天說,魏國的元會禮儀沒有保存下來的。考查何楨《許都賦》說:“元旦舉行盛大饗會,在西南筑起培場。旗幟帷幕高揚華麗,飛檐廣字弘大幽深。”王沈《正會賦》又說:“華麗的帷幄映襯著飛云,紅色的帳幕張掛在前庭。在兩階間連接上黑色帷幕,象征著帝宮的崢嶸。在和門延請百官,不論尊卑都手捧圭璋。”由此可見大饗都在城外,不在宮內.臣考查魏司空王朗奏事說:“舊例,正月初一,朝賀。殿下設兩百華燈,對稱地放在兩列臺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燈。月照星明,雖然是夜晚卻如同白晝.”如此看來,就不在城外了。何、王二賦所言元旦宴會,本不在洛陽。何說《許都賦》,當時在許昌。工賦又說“在束巡時接見四國諸侯”,也是寫的注晝元旦宴會。
晉武帝時代,重新制定元旦朝會的儀式,現存《咸寧注》即是。傅玄《元會賦》說:“考查夏伐帝王的遣訓,綜述商、周二代的典制,采集羞、選時代的舊禮,以制定元旦朝會的儀式。”由此可見是雜采各代禮儀而成。《咸寧注》記載,在正月一日前,管理宮殿的人員在前一便在端置外設王公卿校的便座,大樂鼓吹官員又在前一日設四廂樂及牛馬帷合于殿前。夜漏還剩十刻時,群臣齊集,庭燎點燃。奉上賀謁報,又奉上賀皇后的表章。返回時從云龍束中華門進入謁見,到達束閣下的便座。夜漏還剩仁刻時,有關官吏乘車及百官和受贄郎宮下至計吏,都進入,到達丹陛部站立。在陛下的侍衛者,儀式如同皇帝親臨前殿一樣。夜漏還剩五刻時,謁者仆射、大鴻臚各亡奏說:“群臣已經就位坐定.”午夜,侍中奏:“外面準備完畢.”皇帝這才出來。鐘鼓齊鳴,汀官都拜伏在地。太常引導皇帝登上御座。鐘鼓停止。百官起來。大鴻臚跪著奏道:“請開始朝賀。”治禮郎大聲唱贊:“皇帝延請藩王上殿一”大鴻臚跪著唱贊:“藩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次拜賀。”太常報:“藩王都登上殿來,”謁者引導上殿,站在御座前.、皇帝起來,諸王再次下拜皇帝坐下,諸王又再次下拜。跪著將玉璧放置在御座前,又再次下拜,禮儀完畢,謁者引導下殿,回復到各人位次。治禮郎引導公、特進、包織南單于于、金紫將軍等站在大鴻臚西面,中二廠石、二千斤、千石、六百石在大行令西面,都面向北拜伏在地.大鴻臚跪著唱贊道:”太尉、中干石等奉獻璧皮帛羔雁雉等,再次拜賀。”太常唱贊道:“皇帝延請諸村卜殿。”治禮郎引導公以及金紫將軍等上殿,站在御座前.皇帝起來,都再次下拜。皇帝坐下,諸臣又再次下拜:跪著將璧皮帛放置在御座前,又再次下拜。禮儀完翠,謁者引導下殿,回到各人位次王公放置玉璧成禮時,大行令都要唱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部與此一樣。禮儀完畢,將禮物授予受蟄郎,受贄郎則將璧帛交付給謁者,羔雁雉交付給太’自.。太樂令跪著請奏雅樂.依次演奏音樂.、乘黃令便推出車來。皇帝隨之上車退入后殿,百官都坐下。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依次進入,都:二拜完畢,坐下。皇帝進去三刻后,再次出來。鐘鼓齊鳴。謁者仆射跪著奏道:“請群臣上殿。”褐者引導王公以及二千石等官員上殿.千石、六百石官員停留在本位、謁者引導王上來恭敬地酌滿壽酒,跪著授予侍中。侍中跪著將壽酒放置在御座前。王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自己倒滿酒,放在座位前。謁者跪著奏道:“藩王臣某等奉觴再拜,敬祝皇上千萬歲.”侍中說:“觴已奉上。”百官伏在地上稱呼萬歲。四廂樂器齊鳴。百官再次下拜。飲酒完畢,又再次下拜。謁者引導諸王等回到本位。陛者傳呼就席,群臣都跪著答應。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自到殿上敬一壽酒,登歌樂起,太官令又行御酒。御酒被抬上臺階,太官令跪著將酒授予侍郎,侍郎跪著送到御座前。然后給百官酌酒。太樂令跪著上奏:“演奏登歌,”連續三次。完畢,才來。太官令跪著請示御飯送到陛下,群臣都起立。太官令手捧羹湯跪著授予司徒;手捧飯食跪著授予大司農;尚食手捧案桌都授給侍郎,侍郎跪著送到御座前。群臣各就席位.太樂令跪著土奏:“請用餐.奏樂。”太官將百官飯案一一送到。吃完后,太樂令跪著上奏:“請求表演舞蹈。”舞蹈依次表演.鼓吹令又上前跪著奏道:“請求眾伎依次進來。”于是召來諸郡計吏上前,在階下授子敕戒。宴樂完串,謁者一人跪著奏道:“請停罷退席。”鐘鼓齊鳴,群臣面向北二拜然后出來。東晉又隨事設立席位,大致上也沒有大的不同。南朝宋建立后,大多沿用舊的禮儀,所增減的部分叮想而知。
束晉禮儀記載,皇太子如果出席元會,位置處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皇太子位在三恪一。
魏的制度,藩王不能前來朝覲。明帝時有朝覲的,部是由特別恩準來的,不能作為常例.,晉泰始年間,有關部門上奏:“凡是諸侯國,其王公以下來朝覲的,四方各為二番,三年為一輪,周而復始。如果臨時有變故,就推遲到次年、來朝之后,過了三年才能再次來朝,不能從來朝這一年算起。朝覲禮儀執璧等如售朝禮儀一樣。不是朝覲之年,就各自派遣卿奉禮物朝聘.”奏議得到認可。東晉王侯不住自己的封國,其中如果有接受地方官任職而居住在京城外的,就執行同方伯刺史一樣的禮制,也沒有朝聘的禮儀,這種禮儀便逐漸廢止了。
元旦的大朝會,設置白虎樽在殿庭。樽蓋上畫有白虎,如果有人能進獻忠直的言論,便給予此樽飲酒。考查《禮記》,知悼子逝世,沒有卜葬,晉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候,鼓鐘齊鳴。杜簣從外面進來,聽到鐘聲后說:“在什么地方?”回答說:“在寢殿。”杜費進入寢殿,拾級而上,倒了一杯酒,說:“師曠,喝了這杯酒。、”又倒了一杯酒,說:“李調,喝了這杯酒。”接著又倒了一杯酒,在堂上向北面坐下自己喝了。然后走下臺階,快步走出寢殿。平公喊他回來說:“杜簣,剛才我以為你可能存心想要啟發我,所以沒跟你講話。你要師曠喝酒,為什么?”回答說:“甲廣、乙卯是君王忌諱的閂子,不敢奏樂.、現在知悼子還停柩在堂,這比甲子、乙卯那種忌諱的子還要嚴重。師曠是掌樂的太師,而不把這個道理告訴給您,所以我要罰他喝酒。”“那你要奎調喝酒,又是為什么?”回答說:“李調是您親近的臣廣,可是為了吃喝,就不管您的忌諱.所以我也要罰他喝酒。”“那你自己也喝一杯酒,是為什么?”回答說:“杜簣衹是個宰夫,職責在于擺開宰刀等,卻膽敢越職諫諍,所以自己也該罰酒一杯。”平公說:“今天我也有過失,倒酒來罰我飲一‘杯。”杜簣洗凈酒杯酌滿舉起來。平公對侍者說:“如果我死了以后。也一定不要廢棄了追只酒杯.”至今,獻酒完串,便要揚起酒杯表示敬潔,稱為“杜舉”。白虎樽,大概是“杜舉”的遺留方式.畫:白虎,大約是后代加上:的,用意是想讓進言者猛如虎,無所顧忌。
選伐將魚擔十月消滅秦的日子作為。年的開始,到了漢武帝雖然改用夏代歷法,但十月初一仍然常常舉行饗會,如元曰的儀式一樣。魏、晉則在冬至日接受萬國以及百官的朝賀,接著便舉行小型朝會。其儀式次于元巨大會,晉代宮府有這方面的記載.塞丞切元年八月,詔令說:“慶冬使有時派遣有時停罷,事役應當減省,如今可以全部停止。惟有元曰.大慶,不能廢止。郡縣派遣冬使到各州及都督府的,也應當同時停止。”
玨權開始建都武昌和建莖時,沒有設立郊祭壇場。到了末年左互元年十一月,祭祀南郊,地點即今天休座遜南十余里的郊中。晉朝南遷后,在巳地設江南郊壇場,這不是禮制所謂陽位的意義。宋孝武大明三年九月,尚書右丞徐爰議論說:“郊祀的位置,自古以來沒聽說過。《禮記》‘焚燒柴火于泰壇,這是祭天,‘在南郊筑墑場,是為了靠近止南的方位。,漢代初年甘泉河東祭祀的瘞埋改變了位置,最終也遷移到了長安南北。光武帝建立束漢,將二郊定在洛陽南北郊.束晉建立,都改在北郊。等到討論郊祀的壇場設置問題,莫衷一是.另外南出的道路狹窄,來不及討論擴大的問題,便于東南巳地創立丘壇。皇宋建立,沿襲而不改.而處在城內,不是城外郊區。如今皇朝重造,革故鼎新,南驛已經開通,陽關大道遠達各地。以為應當移郊祭于止午之位,以確定天帝之位.”博十司馬興之、傅郁、太常丞陸澄都同意徐爰的建議、于是將郊壇移至秣陵牛頭山西面,正在十一宮的午地.世祖逝世,前廢帝即位,以為在原來的地點祭祀更吉祥,便將郊壇移回原地。
北郊祭祀,晉成帝時代才開始設立,奉來在覆盤山南面。宋太祖將其地改為樂游苑,將:比郊祭祀地點移到山的西北面.后來又將其地改為北翅,將郊壇移到湖塘西北。此地低下潮濕,便又移到白石郵束面.后來此地又改為湖,便又移到鐘山北原迫西面,與南郊相對.后來撤罷白石束湖,北郊地點便又移回原處。
南郊祭祀,皇帝在宮中齋戒七,又清心潔身致齋:曰官員中職掌祭祀物品的也要這樣齋戒。致齋的那天早晨,皇帝出臨到太極殿帷幄中坐下。穿絳紗袍,戴黑介幀,通天金博山冠。在郊祭的前一日晡時前五刻,查看犧牲。公卿京兆尹眾官等都到壇束面就座,太祝史牽牲畜進來.到牌榜前,稟犧令跪著說:“請檢查犧牲。”舉手說:“肥。”太祝令圍繞牲畜一圈,舉手說:“充。”太祝令牽牲到廚房。用二個陶缽盛裝毛血,其一灑在皇天神座前,另一個則灑在太祖神座前.郊祀那天的凌晨八刻,太祝令送進食品,郎官分配食品.祭牲用小牛二頭,群神用牛一頭。醴用黑黍與郁金香草釀制的柜鬯酒,藉用白茅.玄酒一酒器,酒器用匏陶,用瓦樽盛酒,用瓦圩斟酒.璧用蒼玉。蒯席各床,不設茵蓐。古代席用藁,束晉用蒯。車駕出來,官應當齋戒以及隨從車駕沿街預先設置的,各隨所職掌的事務到位。上水一刻,皇帝著龍袞,戴平天冠,坐上金根車,到壇東門外。博士、太常引導進入到黑攢.太祝令跪著手持匏陶,以酒灑地。皇帝二拜,起來。群臣都二拜后伏在地上。治禮官說:“起來。”博士、太常引導皇帝到南階,脫鞋登上壇,到陶缶前洗手.黃門侍郎洗好爵,跪著送給皇帝。執樽郎接過爵,斟上柜鬯酒送給皇帝。皇帝跪著將酒灑在皇天神座前,二拜,起來。其次到太祖配天神的靈座前,手執酒爵跪著灑下,如皇天神座前一樣。在南面向北,拜伏一次。太祝令各酌一杯福酒,合放在一個爵中,跪著送給皇帝,:二拜伏地.飲福酒完畢,博士、太常引導皇帝從束面臺階下來,回到南面臺階。謁者引導太常登壇,開始第二:次獻酒。謁者又引導光祿登壇,開始最后一次獻酒。完畢.各自下來回到本位。太祝送神,跪著手持匏陶,將酒灑在地上。起來。直向南面走出壇門,治禮官舉手說話,群臣便二拜后伏在地上。皇帝盤,治禮官說:“起來。”博七跪著說:“祭祀完畢,準備燒柴祭天。”博士、太常引導皇帝來到燎位,在壇的東面臺階,皇帝面向南而立。太祝令用案盛著玉璧牲體爵酒黍飯等食品,登上柴壇擺設好。治禮官舉手說:“可以火燎了.”三人手持火炬登上柴壇。火點燃起來.人祝令等人各自走下柴壇。壇東西各二十人,將火炬向柴壇投去,等火燒到一半柴壇傾倒。博士仰頭說道:“事情完畢。”皇帝離開便座。撤銷戒嚴。天子如果有事不能出席,則由三公代行祭祀,而由太尉初獻,次獻和終獻,仍然由太常、光祿勛履行。北郊齋、夕牲、進熟,以及乘輿‘官到壇三獻,全部如同南郊的禮儀;惟一不同的是事情完畢后,太祝令將牲玉餿物等放置在坎穴內并將玉餿等物放入牲腹內,又將一牲覆蓋在祭牲上。治禮官舉手說:“可以埋了。”二十人都同時將土鏟下。填坎近一半時,博士仰頭說:“事情完畢。”皇帝便離開出去了。自從魏國以來,大多由三公代行此祭,皇帝很少出來參加.魏及晉初,有關禮儀雖然沒有都保存下來,但對漢代禮制的增損是可想而知的。束晉以后,官府有這方面的記載。
魏文帝詔令說:“漠代不在束郊拜曰,而早晚卻常常在殿下面向東拜曰,煩瑣褻瀆類似百姓之事,不是敬事天帝郊祭神霞的好方式。”黃初二年正月乙亥,在束門外朝曰。按照《禮》的記載,天廣選擇春分這一天在束面舉行朝曰儀式,秋分在西面舉行夕月儀式,現在正是正月,不是舉行這種儀式的時候。《漢郊祀志》載,皇帝在泰峙郊祭,清晨出竹宮向東拜揖太陽,當天傍晚向西拜揖月亮。這表明就是借用郊祭之曰,不需等到春分秋分之日。明帝太和元年2月丁亥初一,在東郊舉行朝日儀式,八月己丑,在西郊舉行夕月儀式,這是古代禮制。《白虎通》載“帝王以天為父,以地為母,以太陽為兄,以月亮為姐”,這就是朝曰夕月的來歷。《尚書大傳》載,迎曰的詞說:“時間在某年某月上曰。明亮的陽光照于上下,勤勞施于四方,普遍實行美政,惟有我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三國吳郎陳融上奏《束郊頌》,可見吳國時代也舉行此種禮儀。晉武帝左塵二年,有關部門土奏:“春分時依照舊例應當請皇帝出席朝El的祭祀儀式,但寒溫氣候不太適宜,皇上可以不必親自出席。”詔令說:“禮儀應當有一定之規,如果像所奏那樣,與已故太尉所撰定的禮儀便有不同,便是再次沒有定制了。以往是因為各地寇難沒有平定,所以每次依照所奏。如今戰事已經平息,衹有這件事最大了.”考查這一韶令內容,可知皇帝再次親自出席朝曰祭儀了。此后便廢止了。
殷祠,皇帝在宮中齋戒七日,又清心潔身致齋三日.官員中職掌祭祀物品的也要這樣齋戒。致齋的那天,皇帝出臨到太極殿帷幄中坐下,穿絳紗袍,戴黑介幀,通天金博山冠。舉行祠祭的那天,車駕出來,白‘宮中應當齋戒隨從車駕或留守以及充任填街需要預先到達者,各隨職責行事。上水一刻,皇帝穿戴乎冕龍袞服,登上金根車,到廟的北門止。治禮、謁者各引導太樂、太常、光祿勛、三公等都進入就位。皇帝下車入廟,脫鞋,漱洗及洗爵完畢,登上殿。依次進行初獻,奠爵,奏樂.太祝令跪著讀祝文,完畢,送到神座前供奉,皇帝回到本位。博士引導太尉進行亞獻,完畢,謁者又引導光祿勛進行終獻。凡是棉夾大祭,就將神宅都搬出廟堂,按照昭穆順序安排座次,不再放在室內.晉朝又有陰室殤,治禮官引導到陰室依次擺上供品奠酒祭祀.其中如有功臣配饗的,就設置靈座于庭,謁者奠酒供祭于前.皇帝如不親自祭祀,就由三公行事,由太尉進行初獻,太常進行亞獻,光祿勛進行終獻一四季的祭祀,也都是在將要進行祭祀之前舉行夕牲儀式,其儀式和郊祭一樣。
晉武帝泰始七年四月,皇帝將要親自參加祭祀大典,牽駕出席夕牲儀式,而按照儀式規定返回時不需要再拜。詔令問這么做的原因足什么.、博士上奏說:“歷代相沿襲就是這樣。”皇帝說:“這不是致敬宗廟的禮儀。”于是下拜然后返回,于是便成為定制。太康年間,有關部門奏議,十一月一日恰好足朔奠、冬熏、夕牲同一日,可令有關部門行事。詔令說:“夕牲這樣的儀式讓有關部門代行其事,不妥當。改擇上旬的其他Q一廣。”這表明武帝在夕牲的儀式上必定是要親自臨拜的,而束晉以來便廢止了。晉元帝建武元年三月辛卯,登上晉王位,舉行天子殷祭的禮儀,這是一件非常事件。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去世在應當舉行燕祠的時候。中書侍郎范寧上奏:“考查《喪服》傳,如果有人在宮中死亡,三個月不舉行祭祀,不論貴賤和老幼都如此。皇女雖然是嬰孩,臣私下以為此時照常舉行祭禮值得懷疑。”于是尚書上奏派三公代行其事。過去漠靈帝時代,立春尚齋迎氣于束郊,尚書左丞在南書寺毆打陌使致死,于是詔書說:“議郎蔡邕、博士任敏,你們認為是否可以繼續舉行祭祀?是否有所不宜?”蔡邕等回答說:“考查上帝的祭祀,無任何事能夠讓其廢止。宮室最大,陌使最小,日期又寬松,無疑可以齋祭。”筵宜并非不知道有這樣的議論,衹是不從而已。魏及置初,祭儀雖然沒有都保存下來,束晉有關的禮儀則保存完好。官府有這方面的記載。
祭太社、帝社、太稷,常常選擇每年的二月、八月二個社曰舉行。太祝令在夕牲時進熟食,如同郊廟祭祀一樣的儀式。司空、太常、大司農分別負責三獻。官府有這方面的儀式記載。周代禮制是由王親自主祭,漢代以來,則由有關部門負責此事。
漢安帝元初六年,設立六宗祠于都城西北戌亥地,祭祀儀式與泰社的規格相等。
曰月運行將交會,太史上奏曰月運行同宮同度。尚書在三日前預先準備,宣告內外,實行戒嚴。墊虞《決疑》說:“凡是搶救日食,都要戴紅色巾幀,以助長陽氣。太陽將要食時,天子穿著素服回避正殿,內外戒嚴,太史登上靈臺,伺候日食過程。另外擊鼓于門,聽到鼓聲,侍臣都要戴上赤色巾幀,帶劍入殿侍衛。三臺令史以上,都持劍立在各自的廳堂門前。衛尉卿馳馬環繞宮殿,巡視守備情況,循環不斷。直到太陽恢復到正常,才都停罷.”魯昭公十七年,六月初一,發生日食。祝史官請示所用幣,叔孫昭子說:“日食發生時,天子不演奏音樂,在社擊鼓:諸侯在社里用幣祭祀,在辦公處擊鼓,這是禮制。”又用赤色絲搓成繩系于社,祝史官陳說語辭加以斥責。社,是勾龍之神,天子的上公,所以要加以斥責。關于合朔,官府有這方面的儀式記載。
過去選伐壁室年間,將舉行元旦止會,而太史上奏說元旦正逢日食,朝廷官員疑惑是否還應當舉行元會。共同來到尚書令荀文若府上咨詢。當時婁子計吏型助在座,說:“梓慎、裨灶,是古代的良史,仍然占卜水火,錯失天時。《禮》載諸侯朝見天子,入門后有四種意外情況不能繼續舉行禮儀,日食是其中之一。那么圣人留下的禮制,不為變異而預先廢止朝禮的情況,或者是災消異伏,或者是推算有誤。”文若以及眾人都高興而聽從了他的見解,于是朝會照常進行。食也沒有發生。劉助因此而顯名,魏史贊美此事而記載了下來。
魏高貴鄉公正五二年三月初一,太史一奏日食而沒有發生日食。晉文王當時為大將軍,嚴厲追究史官推算不應驗的責任.、史官回答說:“日月相會的時候,或者發生日掩月的情況,或者發生月掩曰的情況。月掩曰,就會出現遮蔽太陽本體,使陽光的影子出現虧缺,所以稱為日食。日掩月,則是太陽從月亮}:經過,稱為陰不侵陽,雖然曰月相掩但不會出現曰影虧缺的現象。日月相掩而必然出現虧食的道理,目前還沒有方法可以預測,因此舉行嘗篩郊社,出現食就開始祭祀,由此可見前代史官也不能確定是否一定會出現日食。白漠代以來的舊例,以為口食必定出現相交虧缺的情況。每到此時,便警戒百官,以防備日食變故。所以《甲寅詔》記有防備日食的制度,而沒有追究失誤責任的方法。自古以來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代歷法,都沒有推算日食的方法,衹有考察疏密的不同而已。自負罪責的條例,來源于本來無術推算歷法,不是推算失誤之罪。”這才停止了追究。
晉武帝咸寧三年、四年,都因元旦正逢日月運行同宮同度而取消元旦朝會,改變了魏的傳統做法:
晉元帝叁嬰元年四月日月運行同宮同度,中書侍郎壬嚙上奏說:“《春秋》記載日食時,天子在社擊鼓,意思是攻擊太陰。諸侯在朝擊鼓,意思是臣子相攻。考查尚書文符記載,如果太陽有變故,便在各宮門擊鼓,這樣做有違傳統典制.”韶令說:“所陳奏很有道理,速命令外朝更改。”
建五元年,太史上奏元旦逢日月運行同宮同度,朝廷大臣們叉懷疑是否應當取消元旦朝會。當時庾冰輔政,將劉劭的見解寫在紙上給八坐看,當時有人以為劉劭的見解不符合禮制的意義,直塞羞聽從了,是有識之士的一個失誤。所以墓譴便寫成書面意見加以駁斥說:“劉劭論述災消異伏,又以為梓慎、裨灶尚且有錯誤,太史上言也不是必定要正確無誤,這是有道理的。但說圣人傳下制度,不因為天象變異而預先廢止朝禮,這就有錯誤了。災異的發生,是用來譴責警告人君的,是帝王所慎重警戒的。所以穿素服廢音樂,退避正殿,百官也穿素服,用幣祭祀擊鼓助威,都是表示親自救助這種變異.大凡敬戒的事情,與其疑惑而廢止,不如謹慎地執行。所以孔十、老子在鄉村中助葬,根據喪柩出行不能見到星星的禮制,因此遇到日食便將霞柩停來,說怎能保證不遇上星星呢。如今史官說應當會發生日食,也怎能知道不發生日食呢?孔子、老廣預先作好遇見星星的防備,而劉劭廢止這種預防,是拋棄圣賢的現成規矩,魯桓公在乎申曰遇災,而在乙亥曰舉行嘗祭,《春秋》譏諷他.,災.扛既然已經過去,尚且應當追懼不已,因此而廢止宗廟的祭祀儀式;何況是聽說天象變異將要發生,舉行慶樂的朝會,這于禮制來說是背離了。《禮記》所說‘諸侯入門而不能完成禮儀之類,,是指太史沒有預言,諸侯已經進入宮殿,此時卻發生廠日食;并不是說察先就知道會出現日食,而朝會仍然不停止。劉劭引用造句話,可以說是錯誤理解了其中的意旨,劉劭所引用的是《禮記》的話;孔子、老了鄉村助葬的事,也是《禮記》所記載的,卻違背而反行之,是其進退無據的表現。加之荀令的贊同,漠代所遵從,便使此言至今被稱道,卻不知其中謬誤。擔心后世人們將會據此擬定禮制,因此加以糾正。”于是座迪聽從眾人之議,便因此而取消元旦朝會。
到了丞和年間,殷浩執政,又想按照劉劭的觀點而不取消元旦朝會。王彪之根據咸寧、建元的售例,又說:“《禮》所說,諸侯一齊晉見天廣,不能完成禮儀而中途廢止的情況有四種,自然是中途突然發生的事,不是預先便有其事而僥幸史官推算失誤,因此沒有預先廢止朝見之禮。”于是又聽從王彪之的建議,沿用至今。
耕種籍田的禮制由來已久,漢文帝實行過。及至晅壺幼年登上大位,在鉤盾弄田裹耕種籍田。塱壺丞平十五年二月,出行東巡,在.邳耕種籍田。童壹元和三年正月到北方巡視,在筐瑟耕種籍田。委蟈三代帝王都親自參加耕種籍田的儀式。晉武帝叁始四年,有關部門上奏開始耕種籍田并祭祀先農,可命令有關部門行事。詔令說:“民眾的大事,在祭祀與農事。所以古代的圣賢,親自在帝王籍田裹耕種,以提供郊廟所需的糧食供品,并且用此行動來教化天下民眾。近代以來,耕籍儀式衹是在田地裹走幾步,空有仰慕古人的名義,并無生產祭品教誨百姓的實際內容,卻興師動眾耗費無數。如今要恢復耕籍千畝的制度,要與群官公卿等,親自實踐稼穡的艱難,以為天下表率。主管部門要詳細制定有關條例,并在束郊南面、洛水北面,劃出黃河以南的一片田地,要求是平坦的有水源的良田。如果沒有官田,要隨適宜之處交換,不得侵犯民眾利益。”從此以后,此事便廢止了。史官的有關記載多有缺漏。束晉元、哀二帝,準備恢復耕籍制度,賀循等人所上奏的儀注,及裴憲為胡中所制定的儀制,也不詳細得當。
元嘉二十年,太祖準備親耕籍田,因這種儀式長久被廢止,便指示何承天擬定儀式。史學生山遂之已經私自收集資料擬定,因此將此事上奏。便下詔令說:“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一夫不耕,必有饑餓者。倉廩充實以后,禮節便會興起。這些年來,到處貧窮,家無隔宿之糧,天地稍有災異,則人心極度愁苦;偶爾年景歉收,則百姓困乏不堪。誠然是由于政治與德化沒有深入人心,以導致此種弊端,也許還有耕種不廣,地有遣利的原因。地方官員勸導無方,民眾忘記了勤勞的意義。常常說到要弘濟,孝思之念無時不懷.雖然制令屢,終究不能有所懲勸,可是坐等豐收,豈能達到呢。有關部門要頒布舊有條例,務必盡力敦促農課。游食的流民,都要讓其就業。考核勤奮與懶隋,獎優罰劣;觀察能力的高低,嚴加甄別予以提拔和黜退。古代根據時節變化觀察土地情況,以便教誨農民,皇帝親耕籍田,恭敬地提供食品。仰觀前代帝干,思想遵從其好的典制,應當量擇千畝籍田,占吉祥日子。朕要親自率領百宮,到郊區舉行有關禮儀。方可表達誠懇心情,勸導民眾。”于是參考眾多條例,制定儀式。在立春前九天,尚書宣告內外,各令隨職責行事。司空、大農、京尹、令、尉,度量周天十二宮的東南偏東方向的土地八里之外,整理出千畝土地,開辟好田地疆界。在千畝正中阡陌偏西南方向設立先農壇,在正中阡陌偏東北方向設立御耕壇。將要耕籍之前,前一天在耕壇上張掛青色幕帳。皇后率領六宮人員拿出先種后熟和后種先熟的兩類谷種,交付給籍田令。耕種之曰,太祝用一太牢告祭先農,都像祭祀帝社一樣的禮儀。正月,選擇第一個辛日后的吉祥亥曰,皇帝乘坐耕根三蓋車,駕蒼馬四匹,青色旗,著通天冠、青幀、青袞朝服,衣帶上佩蒼玉。藩王以下直至六百石都穿青色衣服。衹有三臺武衛官不參加耕種,不改變服裝。車駕出來,眾官履行如郊廟一樣的禮儀。車駕到達籍田,侍中跪下啟奏:“皇帝請下車。”到了壇邊,大司農跪下啟奏:“先農已經祭祀遇,請皇帝親自耕種。”太史令唱贊道:“皇帝親自耕種。”皇帝手推未耜往返三次。然后群臣跟著依次耕種,王公五等爵開國諸侯等往返五次,孤卿大夫往返七次,士往返九次。籍田令率領部下接著耕種。耕完一畝,然后是灑種,覆蓋,儀式結束。
魏壓雖然天子耕種籍田,但其藩鎮諸侯等,都沒有舉行過耕種百畝的禮儀。晉武帝末年,有關部門上奏:“古代諸侯耕種籍田百畝,親自操持耒耜,以便供奉社稷宗廟,以此勸導百姓勤奮務農。如今諸王治國,應當修復耕種籍田的禮儀。”然而沒有施行。宋太祖束耕以后,才頒令各州郡縣,都備齊了有關禮儀。
厘伐的禮制,王后率領內外受遇誥命封賜的婦人,到北郊舉行養蠶儀式。漢代則是在束郊,這不是古制。委蟈則在北郊,這是依照周代禮制。置朝則在西郊,應當是與籍田對稱的方位。魏塞壺童攰匕年正月,命令中宮在北郊舉行養蠶儀式。按照魚誕《后蠶頌》的說法,則是當時連伐的養蠶儀式已經失傳,另外經過考證而重新撰定的儀式。等到置代,先蠶儀式大多采用魏國禮法。晉武帝左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崤上奏:“先王的制度,天子諸侯親自耕種千畝籍田。王后夫人等則到桑宮親自參加養蠶。如今陛下憑藉神圣聰明至高仁慈,修復先王的事業,皇后體現出資助眾生之德,符合配天的意義,但由于教化之道沒有先行一步,致使有關養蠶禮儀尚有缺略。愚意認為應當依照古代禮制,備辦這一盛大典禮。”詔令說:“古代天子親自耕種籍田以便供給祭祀所用食品,王后夫人親自養蠶以便備辦祭祀所用服裝。這是為了對祖宗神靈表示孝敬。對世人表示教化。現在籍田已有現成禮制,而養蠶還沒有制定禮儀。此
參考資料:
1、佚名.是何年網.http://www.4hn.org/files/article/html/0/206/151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