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八月二十三日戊辰,餉司楊嗣昌奏言:臣在應天,聞淮北居民食草根樹皮至盡,甚或數家村舍,合門婦子,并命于豆箕菱稈;比渡江后,灶戶之搶食稻,饑民之搶漕糧,所在紛紜。猶曰去年荒歉之所致也。至于江南未嘗有赤地之災,稽天之浸,竟不知何故洶洶嗷嗷,一入鎮江,斗米百錢,漸至蘇松,增長至百三四十而猶未已。商船盼不到關,米肆幾于罷市,小民垂橐,偶語思圖一逞為快。甚有榜帖路約,堆柴封燒第宅,幸賴當事齊之以法,一時撲滅無余。然顧瞻閑左,民窮財盡,今日百姓尚知討賊,尚可催科,只恐百姓自己作賊,誰為我皇上催科者?
百姓自己作賊六字,十年來不幸而中。
譯文及注釋
萬歷48年,泰昌元年,1620年8月23日,餉司楊嗣昌上奏道:我在應天府聽說,淮北的百姓饑荒之下把草根樹皮都吃光了,甚至有好幾家吃豆箕菱稈最終全部餓死的。等過江后,鹽戶搶劫糧食、饑民搶劫漕糧的比比皆是,這還可以說是當地糧食去年大面積歉收造成。但是,江南地區并無旱澇災害,為何也是一片動蕩不安的景象?鎮江地區,米價為斗米百錢,至蘇、松地區,米價已達斗米一百三四十錢還不止。關口沒有運米的船,米肆也幾乎關門歇業,百姓帶著空空的米袋議論紛紛,隨時有可能作亂。甚至有人在各處張貼揭帖榜文,聚集人眾火燒富戶住宅,幸好當地官員彈壓及時,才沒有形成大的變亂。但考究民情,目下真是民窮財盡。目前百姓還要討賊,還要承擔賦稅,等到百姓過不下去自己也做了賊子,賦稅從何而來?
百姓自己做賊,10年內就不幸而言中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