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òu yīn
注音ㄗㄡˋ 一ㄣ
繁體奏蔭
⒈ ?亦作“奏蔭”。
⒉ ?宋代父祖為高官,可以上奏請求授予兒孫官職,稱為“奏蔭”。
⒈ ?亦作“奏廕”。 宋 代父祖為高官,可以上奏請求授予兒孫官職,稱為“奏蔭”。
引宋 袁文 《甕牖閑評》卷三:“《三文正公遺事》云:‘公自踐兩禁,歲有奏蔭。’則知此事亦是逐歲有也。”
明 丘濬 《大學衍義補·正百官·公銓選之法》:“宋 制,凡入試有貢舉、奏廕、攝署、流外、從軍五等。”
清 梁章鉅 《稱謂錄·蔭生》:“洪皓 《鄱陽集》:‘ 金 國以進士為上,奏蔭次之,軍功與他出身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