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佐官代行縣令職務稱“知縣事”。
⒈ ?佐官代行縣令職務稱“知縣事”。 宋 趙彥衛 《云麓漫鈔》卷十:“唐 制,縣令闕,佐官攝令曰知縣事。參見“知縣”。
引李翱 任工部,誌文云‘攝 富平 尉知縣事’是也。”
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
友情鏈接: 英語字典 事故車交易網 在線工具 淘圖網 滿分作文網
Copyright ? 2023字典網 | 粵ICP備2023151142號Email: khwz@qq.com 贊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