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留下據為己有。
引《宋史·食貨志下一》:“乾德 三年,始詔諸州支度經費外,凡金帛悉送闕下,毋或占留。”
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
友情鏈接: 英語字典 事故車交易網 在線工具 淘圖網 滿分作文網
Copyright ? 2023字典網 | 粵ICP備2023151142號Email: khwz@qq.com 贊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