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衡文之權。
⒉ ?相權。亦指掌相權。
引《舊唐書·令狐滈傳》:“伏緣已逼禮部試期,便令就試。至於與奪,出自主司,臣固不敢撓其衡柄。”
⒉ ?相權。亦指掌相權。 《新唐書·杜亞傳》:“鴻漸 為 山南 劍南 副元帥, 亞 與 楊炎 為判官。再遷諫議大夫。
引亞 自以當衡柄,悒悒不悅。”
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
友情鏈接: 英語字典 事故車交易網 在線工具 淘圖網 滿分作文網
Copyright ? 2023字典網 | 粵ICP備2023151142號Email: khwz@qq.com 贊助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