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bù róng fēn shuō
注音ㄅㄨˋ ㄖㄨㄥˊ ㄈㄣ ㄕㄨㄛ
成語解釋
不容分說
繁體不容分說
⒈ ?不許對方辯解。
英admit (allow)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 allow of no excuse;
⒈ ?不允許分辯陳說。
引《紅樓夢》第八十回:“不容分説,趕出來,啐了兩口。”
杜鵬程 《在和平的日子里》第三章:“火熱的戰斗不容分說地把他卷進去了。”
⒈ ?不容許分辯解釋。也作「不由分說」。
引《紅樓夢·第一二回》:「寶釵不容分說,便灌了湘云一杯。」
1., 軍團禁衛軍大聲呵斥道,手中自動步槍的槍口不容分說地已對準牢房中的三人。
2., 乞丐不容分說,一把將吳志遠背了起來。
3., 宋子陽不容分說將他的上衣撩起,一眼便看見了他腰部的傷口,雖然經過了簡單的包扎,可是,依舊在朝外流著血。
4., 這下面一聲答應,登時把拶指拿到堂前一撂,響聲震耳,不容分說,把武姑子尖生生的青蔥十指入在木棍之內。
5., 他不容分說就前來處理當前的局面。
6., 派出所把他抓去后,不容分說,先打了一頓。
7., 顧洛不容分說地把我攔住,“我必須對你解釋清楚。
8., 一聲瞭鳴,天貓獸如幽靈般在黃翰跟前閃現,不容分說,大嘴一張,將其吞入腹中,速度之快,讓其反應不及。
9., 來到鐘老跟前,嘩啷,項上一套,不容分說,把疙疸子拿出來,也插上咧。
10., 大壯二壯卻敏捷的伸出四只手鉗住她的胳膊,不容分說拖著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