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創造文字。
引《漢書·藝文志》:“教之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雜藝》:“北朝 喪亂之餘,書跡鄙陋,加以專輒造字,猥拙甚於 江 南。”
1.當初人們為這種家禽造字命名時,聯想到它是奚仲祖先訓佳鳥而成,于是用“奚”做聲旁,用“佳”做形旁,讀為“ji”;現在簡化成“雞”。
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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