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uǐ chēng
注音ㄍㄨㄟˇ ㄔㄥ
繁體詭稱
⒈ ?把不真實的或不實際的某種事物作為真實或實際的事物提出或提供。
例小偷詭稱自己是公安人員。
英pretend to state; falsely allege; cunningly name;
1.蘇櫻洞燭其奸,虛與委蛇一番后,取出這種藥丸,詭稱清靈鎮痛丸讓江玉郎服下,還假順其意幫江玉郎揉肚子,以助藥力發散,令江玉郎自作自受,吃了不少苦頭。
2.9月,蔣介石利用廖仲凱被殺案篡奪許崇智粵軍總司令職務后,又詭稱十一師為反革命軍隊,于石龍將莫雄部就地繳械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