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ǐ chēng
注音ㄓˇ ㄔㄥ
繁體指稱
⒈ ?稱說。作為因頭;指為依靠的事物。
⒈ ?稱說。
引《元典章·戶部三·籍冊》:“手狀指稱打捕戶不納皮貨,亦不當差之人,無問附籍漏籍收係與民一體當差。”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外廷線索紀略》:“至五年春興大工后,逆 賢 指稱看工催工名色,無日不與 呈秀 面會。”
⒉ ?作為因頭;指為依靠的事物。
引《紅樓夢》第一〇七回:“若是這兩個世俸不動,外頭還有些挪移;如今無可指稱,誰肯接濟?”
⒈ ?指點述說。
例如:「根據目擊證人指稱,嫌犯穿著黃色夾克,騎機車往北方逃逸。」
1.真實永遠是一種無法解釋的內心接觸。我最真實的生命不可辨認,它是極端的內在,沒有任何一個詞語能夠指稱。克拉麗絲·李斯佩克朵
2.周刊提及扁系人馬的說法,指稱從“對帳”這個動作看來,吳淑珍和兒子始終沒有悔意,“死性不改”,不禁搖頭痛罵:“這家人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
3.“烏托邦”指責茅先生犯有顛覆和誹謗罪,認為紐約的福特基金會向天則提供資金就是“勾結”外國人從事所指稱的犯罪行為的證據。
4.臺鐵日前發生版權爭議,攝影師蔡秉錦指稱,三月間臺鐵印制郵輪列車車號票套設計圖,使用他的攝影作品,意外扯出“監委”搭專列視察的案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