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uán xíng
注音ㄑㄨㄢˊ ㄒ一ㄥˊ
繁體權行
⒈ ?謂審時度勢,變通而行。
⒈ ?謂審時度勢,變通而行。
引《后漢書·丁鴻傳》:“昔 伯夷、吳札 亂世權行,故得申其志耳。”
李賢 注:“皆權時所行,非常之道也。”
1.第四十二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者檢舉。
2.法官可以在不妨礙辯護權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內,根據事實和法律直接變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應商請公訴機關變更訴訟。
3.與其說是囂狂的濫權和噬權行為讓他原形敗露,莫如說,真正將他送上審判臺的是那個看似永無邊際的欲望黑洞。
4.其說是囂狂的濫權和噬權行為讓他原形敗露,莫如說,真正將他送上審判臺的是那個看似永無邊際的欲望黑洞。
5.篡權,篡位篡權行為,尤指非法地奪取王權。
6.第二十九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法官可以在不妨礙辯護權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內,根據事實和法律直接變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應商請公訴機關變更訴訟。
8.其說是囂狂的濫權和噬權行為讓他原形敗露,莫如說,真正將他送上審判臺的是那個看似永無邊際的欲望黑洞。
9.他敦促議員重新通過有關的法案,授權行政當局沒有法庭準許的情況下可以秘密截收美國人跟在外國的恐怖分子嫌疑人之間的通訊。
10.法官可以在不妨礙辯護權行使和在指控罪名的框架內,根據事實和法律直接變更指控罪名,其他情形下應商請公訴機關變更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