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ùn fǎ
注音ㄐㄨㄣˋ ㄈㄚˇ
⒈ ?嚴酷的法令。
⒈ ?嚴酷的法令。
引《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公家用少, 桑弘羊 等致利, 王溫舒 之屬峻法, 兒寬 等推文學至九卿,更進用事,事不關決於丞相,丞相醇謹而已。”
宋 梅堯臣 《南有嘉茗賦》:“華夷蠻貊固日飲而無厭,富貴貧賤不時啜而不寧。所以小民冒險而競鬻,孰謂峻法之與嚴刑!”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七年正月朔至二月三十日》:“教王知其教之將衰也,於是立峻法以防其民。”
⒈ ?嚴厲的刑法。漢·王充也作「峻刑」、「峻網」。
引《史記·卷一〇三·萬石君傳》:「桑弘羊等致利,王溫舒之屬峻法。」
《論衡·非韓》:「養三軍之士,明賞罰之命,嚴刑峻法,富國強兵,此法度也。」
1.對貪污腐敗的現象,只是口頭批評,無異于隔靴搔癢,只有施以嚴刑峻法,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