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杖刑與格刑。泛指刑具。
引《文子·上德》:“循繩而斷即不過,懸衡而量即不差,懸古法以類,有時而遂。杖格之屬,有時而施。是而行之謂之斷,非而行之謂之亂。”
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
友情鏈接: 英語字典 事故車交易網 在線工具 淘圖網 滿分作文網
Copyright ? 2023字典網 | 粵ICP備2023151142號Email: khwz@qq.com 贊助本站